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公安局委员会(通知)
武公委发【2009】6号
关于印发《全区公安机关深入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派出所、交巡警中队党(总)支部,局机关各党(总)支部:
现将《全区公安机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九年三月十七日
主题词:科学发展观 学习实践活动 实施方案 通知
报:区委,区委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政法委, 区委指导检查组,常州市局。
送:本局党委成员
全区公安机关深入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
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根据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部署要求,结合公安实际,现就全区公安机关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推进科学发展,建设幸福武进”主题,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党员民警全程参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通过活动的开展,切实增强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提高推进公安工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有利于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全力以赴保增长促发展、千方百计保民生促和谐,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武进,实现公安工作的争先进位,为全区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为建设幸福武进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解放思想,推动工作创新。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更新发展观念、转变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完善体制机制,使公安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
(二)突出公安特色,务求取得实效。围绕科学发展主题,紧扣公安“三项建设”,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为主线,建立“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长效机制建设,全力推进“和谐安民”和“交通畅通”两大工程。
(三)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批评和监督,切实解决突出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
(四)正面教育为主,把握活动导向。组织广大党员民警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努力方向;查摆问题既严格要求,又不搞人人过关;坚持典型引路,发挥先进的引领作用。
三、目标要求
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具体实现“五个新”的目标:
(一)在转变思想观念上有新飞跃。通过深刻分析存在的不足,切实从各种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习惯做法和体制机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重点解决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不到位的问题,努力以思想的解放激发活力的释放、以观念的更新引领实践的创新,不断开辟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新空间。
(二)在破解发展难题上有新成效。深入研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以及制约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等问题,重点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多发性侵财犯罪问题,破解难题、增创优势,使基层基础更牢、体制机制更活、队伍素质更高、民警形象更好,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新的发展进步。
(三)在组织指挥水平上有新提高。按照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的要求,着力解决民警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存在的理论水平不高、知识储备不足、创新能力不够、服务能力不强、工作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使各级领导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
(四)在创新警务机制上有新突破。探索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警务机制,为基层提供优质服务,使基层民警成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受益者。重点创新预警先发的维护稳定机制、精确制导的打击犯罪机制、精干高效的警务运行机制、服务在先的社会管理机制、系统规范的队伍管理机制、科学合理的社会治安评价机制等“六项机制”,实现公安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五)在增强发展后劲上有新动力。着力提升公安信息化水平,把信息化打造成提升公安机关核心战斗力的重要支柱;着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树立文明执法理念,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佳统一;着力提升关注民生、服务群众的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群众工作的新路子,营造警民互动、有利于公安工作、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
四、找准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关键在于解决问题,求得实效,取信于民,把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落实到平安建设上水平上,落实到人民群众得实惠上,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新变化、新气象。重点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解决服务发展服务群众不够到位的问题。切实履行公安机关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全面提升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要以简化审批手续、改进管理方式、增强透明度为目的,从细微处入手,从程序上切入,从态度上改起。在服务群众上,要推出更多的便民利民惠民措施,让群众感到更快捷、更方便、更高效。
(二)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多发性侵财犯罪问题。要高度重视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案小事,在继续抓好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的同时,把建立防范和打击入室盗窃、盗窃自行车、机动车等多发性侵财犯罪长效机制摆上突出位置,力争在建立防范和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长效工作机制方面走出一条路子,使打击犯罪工作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
(三)解决服务基层长效机制落实问题。认真落实省厅服务基层十五项措施,建立完善警力下沉、重心下移、保障下倾的长效机制。要着眼于指导实践、服务基层,减少不必要的会议、文件和考核评比,减轻基层负担,真正做到依法保障到位,为基层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条件,使基层单位和基层民警也成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受益者。
(四)解决党风党纪和警风警纪问题。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审视、着力解决党风党纪和警风警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和党性修养,管得住自己,经得住考验。坚持从严治警,依法治警,严格落实各项队伍管理措施,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纯洁公安队伍,真正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执法公正、作风优良、业务过硬的公安队伍。
五、范围和方法步骤
学习实践活动范围为各派出所、交巡警中队党(总)支部,局机关各党(总)支部。参加人员以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全体党员参加,具体包括:(1)、全体在职在编党员民警;(2)、离退休党员参加本支部活动;(3)、各单位临时借用人员中的党员民警,在借用人员单位党组织参加学习实践活动;(4)、党组织关系在各党支部的职工、保安、治安辅助人员党员参加所在的党支部学习实践活动;(5)、学习实践活动期间新发展党员及时参加所在支部活动;(6)、各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
这次学习实践活动从2009年3月上旬开始至2009年8月底结束。整个活动分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包括3个环节。
(一)学习调研阶段(3月份至4月下旬)。重点抓住学习培训、深入调研、解放思想大讨论三个环节。
1、学习培训环节。局党委及各级党组织要制定具体学习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分批轮训、专题辅导、交流研讨、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培训。
一是组织全员学。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委有关推动科学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文件精神。局领导班子成员还要认真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党员民警集中学习不少于20学时。区局将结合“知识更新工程”,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和区委学习实践活动宣讲团成员组织专题讲座。同时,把学习实践活动内容纳入各类各级民警教育训练的重要内容。
二是领导带头学。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宣讲,要以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讨论交流活动,领导班子集中学习不少于3次。
三是丰富形式学。区局将在局域网开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栏,及时反映各单位的情况。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通过开辟学习园地、组织心得交流、调研研讨等形式,增强学习培训的效果。活动中,每个党员民警至少要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每个单位至少要组织一次心得交流活动,单位主要领导至少要结合学习体会作一次学习辅导。区局将适时组织辅导报告会和调研情况交流研讨会。
4月20日前,各单位至少要上报一篇优秀心得体会。
2、深入调研环节。根据区委要求,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调研,把深入调研与深化学习结合起来,认真梳理、查找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一是重点课题调研。各单位主要领导要结合区局《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重点调研课题的通知》,围绕执法规范化、公安信息化、和谐警民关系、平安武进等“四个专题”抓紧开展调研活动,形成调研报告,努力寻求破解影响和制约本单位、本部门科学发展难题的对策,进一步提升公安调研工作服务领导决策、服务重点工作、服务机关基层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领导分工调研。局党委成员具体调研课题,要落实到一个牵头部门,每个党委成员要带领分管职能部门,围绕分管工作重点难点,深入基层展开调研。
三是认真完成调研。4月20日前,局党委成员和各单位至少上报一篇调研报告。
3、大讨论活动环节。各单位、各部门要在调研的基础上,围绕科学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解放大讨论活动,4月份,组织开展“改进作风,开拓创新,增强科学发展能力”大讨论;开展“政策惠民、实事利民、服务为民”主题实践活动;期间,要继续深入开展“解放思想找差距,科学发展创新业”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通过讨论,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的认识问题,在事关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形成共识。
(二)分析检查阶段(5月上旬至6月中旬)。重点抓好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组织群众评议三个环节。
1、专题民主生活会环节。专题民主生活会要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科学发展为主题,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工,认真查找个人和班子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自我剖析。领导班子成员和每个党员民警要紧扣思想和工作实际,从宗旨意识、政绩观、改革创新意识、开拓争先精神、组织纪律观念等方面查找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深入剖析思想根源,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凝聚科学发展的共识。
二是交流谈心。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交换看法,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认真撰写发言材料,做好充分准备。
三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总)支部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政工室、纪委和学习实践活动小组办公室派人列席,加强指导。局党委成员要出席分管部门和挂钩联系单位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民警要以党(总)支部为单位,采取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的形式,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重在总结经验教训、重在提高思想认识,不搞人人过关。
2、形成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环节。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要充分反映本单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情况,简明扼要概述取得的成效,系统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分析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方面的原因,明确进一步做好工作的努力方向、总体思路和主要举措。
一是组织撰写。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要由主要领导全程主持,要突出检查分析问题、理清科学发展思路、明确改进措施这个重点,避免写成工作报告。
二是讨论完善。初稿形成后,要以适当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讨论,反复修改完善。
三是及时上报。各单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分析报告形成后,要及时报区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3、组织群众评议环节。采取召开座谈会、书面评议等形式,认真组织评议领导班子分析报告,广泛征求意见。
一是明确评议对象。参评人员既要有本单位的党员和群众,也应有一定的基层单位代表和服务对象代表,要积极借鉴“三个报告评议”活动的经验做法,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警风警纪监督员、星级企业负责人和群众代表参加。
二是精心组织评议。从领导班子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不深、问题查找准不准、原因分析得透不透、发展思路清不清、改进措施可行不可行等方面进行评议。要采取灵活多样的评议方式,充分尊重民警和群众的评议意见,把组织评议与推进“三个民主”结合起来,使群众评议的过程成为上下交流、取得共识、共谋发展的过程。
三是公布评议结果。分析检查报告和群众评议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三)整改落实阶段(6月下旬至8月底)。重点抓好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三个环节。
1、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环节。以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针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按照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把整改落实工作目标化、具体化、责任化。
一是制定整改方案。整改落实方案要有可操作性,整改落实工作要有序推进,整改方案要做到“四明确”:明确整改落实项目,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
二是公开承诺。整改落实方案制定后,要采取适当方式向基层和群众公布,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
2、集中解决问题环节。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事关社会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
一是立项整改。对查找出来的、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要定专人、定责任、定时间立项整改,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几件看得见、摸得着、迫切期待需要解决的实事。
二是结合整改。各单位要结合“大走访”、“三个报告评议”、“评议机关”活动中征求到意见建议,一并整改。
三是完善机制。研究制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施意见,着重围绕深化平安创建、维护社会稳定、现代高效警务、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建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公安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长效机制。
3、接受群众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区局将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定期公布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等形式进行通报,接受基层民警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是召开新闻发布会。根据活动进展,区局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展示公安机关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实际成效,宣传公安机关维护稳定、服务民生的重大部署、创新举措,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是组织访谈活动。区局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要根据区委学习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安排,适时组稿报送,并通过《武进日报·警方》专版组织开展公安局长、所队长专题访谈活动。
三是群众满意度测评。8月份,学习实践活动基本完成时,区局组织开展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主要测评对解决突出问题的满意度和活动开展情况的满意度。测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根据测评结果,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抓好巩固提高。
六、组织领导
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按照区局党委的部署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区局成立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副区长、区局党委书记、局长谢海明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局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工室,抽调政工室、办公室、纪委、刑侦大队、交巡警大队等单位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学习实践活动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责任,加强领导和指导。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二)分类指导,强化督促。区局党委成员按照分工,指导分管部门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检查和督促,编发简报、交流情况、总结经验、抓好进度,引导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督察部门要围绕学习进度、问题整改等方面抓好督查。对活动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抓得不实、工作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
(三)坚持探索,务求实效。各单位既要不折不扣完成“规定动作”,又要联系实际创新“自选动作”;既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步骤进行,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又要从实际出发,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创新载体,创出特色亮点,增强学习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真正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变化。要加强对外宣传,及时向社会展示公安机关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
(四)营造氛围,舆论引导。要加强正面引导,及时总结和推广学习实践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报道学习实践活动取得的实际成效,为学习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和简报,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引导和推动学习实践活动的作用,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宣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目标任务,宣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
(五)统筹兼顾,促进发展。 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学习实践活动,使学习实践活动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工作有机衔接、前后呼应。要统筹协调各单位的活动安排,加强上下联动、左右互动。要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搞好当前各项公安工作的关系,做到学习实践活动和公安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各单位在学习实践活动开展前,要将具体实施方案报送区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学习实践活动结束后,要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报送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