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公安局
武公局〔2009〕107号
关于印发《全区公安机关
开展“公正司法、执法为民”专题教育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派出所,局机关各单位:
现将《全区公安机关开展“公正司法、执法为民”专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全区公安机关“公正司法、执法为民”专题教育活动工作计划表.doc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专题教育活动 实施方案 通知
报:区委、区政府,区纪委、组织部、政法委,常州市局。
送:本局领导。
全区公安机关开展
“公正司法、执法为民”专题教育
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落实“依法从严治警”方针,进一步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规范执法行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全面推进公安队伍规范化建设,按照全区政法队伍建设暨专题教育活动会议的部署要求,结合公安实际,现就全区公安机关开展“公正司法、执法为民”专题教育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要求,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方针,以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为切入点,以解决公安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认真开展以“公正司法、执法为民”为主题的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队伍日常管理,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树立公安良好形象,为完成各项公安保卫工作任务、创造稳定、平安、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专题教育活动,要达到严肃法纪、改进作风、服务群众、促进工作的目标。严肃法纪:进一步增强全体公安民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的自觉性、坚定性;进一步提高全体公安民警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进一步增强服从服务大局的意识;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法纪。改进作风:全面加强公安机关的作风建设,秉公执法、廉洁自律,及时有效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有效查处各类违法违纪问题,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良好形象。服务群众:进一步巩固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提高服务群众的本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赢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公安机关和公安队伍的信任和支持。促进工作: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公安工作中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稳定观,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推进公安工作取得新成绩。
三、活动重点
专题教育活动的重点是“三整顿、一提高”:
(一)整顿思想。整顿特权思想,重点解决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克服浮躁情绪,重点解决精神不振、不思进取、不负责任的问题;抛弃私心杂念,重点解决贪图享受、私欲膨胀、追名逐利的问题。
(二)整顿纪律。严肃政治纪律,重点解决丧失立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严肃执法纪律,重点解决滥用权力、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问题;严肃廉政纪律,重点解决违反禁令、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的问题。
(三)整顿作风。整顿领导作风,重点解决空话大话多、照抄照搬多、浮在上面多、深入基层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少的问题;整顿机关作风,重点解决服务态度不好、工作质量和效率不高的问题;整顿办案作风,重点解决不作为、乱作为、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问题;整顿工作作风,重点解决自由散漫、风纪不整,上班迟到早退脱岗、出工不出力的问题;整顿办事作风,重点解决办事拖拉、吃拿卡要、冷硬横推的问题。
(四)提高效率。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大局观念,严肃组织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干事创业、保障改革、促进发展创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
四、方法步骤
(一)学习动员阶段(9月中旬—
1、召开一次动员会。区局领导深入基层单位召开一次动员会,迅速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位民警,各级公安机关采取集中学习、座谈讨论、专题培训、警示教育等方式,组织全体民警学习诸志洪同志在全区政法队伍建设暨“公正司法、执法为民”专题教育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相关法律知识,进一步纠正一些民警在思想上存在的错误观念,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靠谁执法、怎样执法”的问题。
2、组织一次理论测试。区局将结合网上法律知识考核情况,组织全体民警对应知应会的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进行一次理论测试,并将测试成绩予以上网公布。
(二)排查问题阶段(—)。
1、积极征求意见建议。继续开展“万人评议”领导干部走访活动和“三访”活动,加快走访进度,采取走访、座谈会、问卷调查、开通监督电话和设立意见箱等形式,深入了解群众反映的突出治安问题,全方位听取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全面排查存在问题。在认真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各单位要按照“三整顿、一提高”要求,采取“自己找、互相提、大家帮”等方式,深入开展梳理排查活动。各级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要对照教育重点,全面总结和认真查找近年来在思想理念、执法执纪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都要列出清单,对存在的违纪苗头进行认真梳理,认真组织开展讨论和检查对照。
3、认真撰写剖析材料。各级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都要本着亮问题不怕丑、查根源不怕痛的态度,深入剖析问题所在及产生的原因和思想根源,并写出剖析材料。特别是对上级党委、人大督办过问的案件,申诉案、长期上访案件及赴省进京案件要逐案梳理,分析原因。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本单位难以纠正解决的,要认真登记,逐级上报处理。
(三)整改落实阶段(—)。各单位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按照“重在教育、有效防范”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整改。
1、制定整改措施。对于查摆清理出来的各种问题,分析原因,找准症结,限期整改。要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特别是近两年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和重大案件事故,重点进行剖析和整改。
2、召开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基层组织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找准突出问题和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全面进行整改。区局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邀请政法委和督查组参与指导,其他各级组织生活会,需分管局领导和警务督察大队派员参加指导。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各单位要组织民主测评,检查工作效果。整改效果不好、多数群众不满意的单位和个人,要组织“补课”,重新整改。
3、加大惩处力度。对教育整改中反映的问题,属一般性的,以批评教育为主,促其找到问题的根源,提高思想认识,及时进行纠正。对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顶风违法违纪人员一定要严格对待,应该处分的给予处分,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四)整章立制阶段(—)。区局将根据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机关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针对专题教育活动及队伍建设实际,研究制订全区公安机关加强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针对防范和处理违法违纪的有关具体问题,修订完善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五)活动总结阶段(—)。各级公安机关要通过召开总结会、座谈会、领导班子会等形式,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提出今后工作意见。
各单位要加强信息上报工作,各个阶段规定时间结束前,应及时向区局报送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和有关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局成立“公正司法、执法为民”专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副区长、局党委书记、局长谢海明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局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工室,具体负责全局专题教育活动面上的组织、指导工作,警务督察大队负责督查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是专题教育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履行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检查和指导,推动专题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要真正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改起,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把专题教育活动与促进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二)加强教育引导。要进一步加大教育引导力度,充分调动广大民警的积极性、主动性,促使他们结合岗位实际和自身实际主动参与专题教育,确保教育活动覆盖所有基层单位,确保人人参加教育、个个得到提高。区局将在公安专网上设立专题教育活动专栏,编发工作简报。同时,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宣传公安机关开展专题教育活动的主要举措和工作成效,向社会公开监督方式,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监督。区局将结合典型选树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公安队伍中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服务和谐社会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标杆作用,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三)完善工作方案。要严格按照总体部署,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本警种、本单位的细化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专题教育活动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阶段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有序开展,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要针对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的放矢地明确整改的目标要求、时间要求、责任要求,力求问题排查到位、落实整改到位,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在具体操作中必须全面认真梳理,对能够及时整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对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及时组织调研,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力求尽早解决;对涉及机制性、体制性的长远问题,要结合公安体制改革的推进,逐步予以解决。
(四)严肃工作纪律。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中,专题教育活动办公室、督察部门和法制部门要加大对基层单位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对于扎实有效开展专题教育活动的单位,给予表彰;对于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通报批评,并进行“补课”;对专题教育活动敷衍了事、整改效果不好、表率作用差、群众反映不好的基层班子,该调整的就调整,该加强的就加强。针对问题的整改,要做到“四个坚决”:对屡教不改、顶风违纪的,要坚决从严查处;对不适合从事政法工作的,要坚决清理出政法队伍;对不胜任本职工作的,要坚决实行离岗培训,二次培训不合格的必须调离;对领导干部疏于管理,不能落实“一岗双责”,致使队伍中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追究领导责任。
(五)落实长效管理。要充分借鉴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功经验,在建章立制上做文章、求突破。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队伍形象的突出问题,紧紧抓住公安机关和干警容易发生违法违纪和腐败问题的部位、环节,有针对性地调查研究,制订明确具体、赏罚分明、简便实用、易于操作的规章制度,形成完整的执法责任体系、执法质量和绩效考评体系、执法监督体系、执法工作信息化体系、教育培训体系,全面促进公安队伍建设的正规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