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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群众性义务巡防“红袖标工程”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014133162/2009-00023
主题分类: 公安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公局(2009)103号 发布机构: 公安局  
产生日期: 2009-09-11 发布日期: 2009-09-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开展群众性义务巡防“红袖标工程”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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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群众性义务巡防“红袖标工程”的实施意见
武公局(2009)103号
 

常州市武进区综治办

常州市武进区公安局

 

 

 

 

 

 


武公局[2009]103号

 

 


关于开展群众性义务巡防“红袖标工程”的

实施意见

 

各镇、开发区、街道、高新区北区综治办,各公安派出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更好地发展壮大群防群治队伍,广泛发动和组织群众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筑牢社会治安防范基础,形成各方齐抓共管、群众积极参与,共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区综治办、区公安局决定在全区开展群众性义务巡防“红袖标工程”建设,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始终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重在防范的理念,把更多精力放在预防犯罪、压降案件上;始终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充分认识到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开展群众性义务巡防“红袖标工程”建设,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的重要举措,是做好新形势下群防群治工作、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有力抓手,也是深化平安创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武进的必然要求。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开展群众性义务巡防“红袖标工程”建设,进一步壮大义务巡防队伍,进一步完善群防群治体系,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使基层收集报告治安信息、发现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的能力明显增强,为公安机关预防打击违法犯罪提供有力支撑,推进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水平不断提升。

(二)通过开展群众性义务巡防“红袖标工程”建设,更加广泛地宣传教授防范知识,使广大群众自防意识明显增强,单位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协调发展,带动更多群众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通过开展群众性义务巡防“红袖标工程”建设,使各有关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措施和责任进一步落实,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明显提高,进一步形成人民群众帮警助警的良好局面,警民关系更加和谐。

三、力量建设

义务巡防力量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发动群众、自愿参加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义务巡防队员发展对象和布局,重点抓好三支力量建设:一是社区村庄义务巡逻力量,主要由社区村组干部、治安志愿者、治安积极分子、退休人员等组成,在居民小区推广院长、楼长制;二是街头路面流动协防力量,主要由出租车司机,环卫保洁员、送奶工、送报员、送水工、水电气抄表员等组成;三是场所部位治安守望力量,主要由单位内部保卫人员,公园、物业保安,加油站员工,露天停车场、非机动车寄存点看守人员,报刊亭、沿街店面业主等组成。义务巡防队员根据自身条件,分别参与保村护院、邻里守望、治守协防、防范宣传等活动,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治安信息、举报违法犯罪线索。

四、主要任务

(一)广泛动员,统筹推进。各镇(街道)综治办、派出所要联合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要求,把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群众容易接受的方式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和内部发动,大力宣传开展义务巡防的重要意义,采取单位组织发动、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动员广大群众踊跃参加义务巡防活动,迅速掀起建设热潮。同时各镇(街道)、基层单位、派出所做好审核把关工作,明确标准,严格条件,尽可能多地把意愿参加义务巡防的人员吸收到队伍中来。对各类义务巡防队员,除职业特殊或其他原因不宜佩戴红袖标外,公安机关均配发红袖标。红袖标由武进区公安局统一制作:红底黄字,名称为“治安志愿者”,标底注明“武进区公安局”字样。

(二)建立平台,发挥效能。由区公安局建设义务巡防队员管理系统和“短信阵控平台”,将他们的手机或小灵通号码录入平台,分类编组,及时发送预警信息,引导义务巡防队员开展治安防范工作;针对案件高发的时段、路段、类型,向在相应时段、路段工作的义务巡防队员发送提示短信,提醒他们注意发现报告。将义务巡防力量建成掌握治安动态、加强防范控制的“观察点”、“流动哨”和“千里眼”、“顺风耳”。

(三)抓好结合,严密设防。一要坚持专业巡防与义务巡防相结合,统筹安排义务巡防力量的布局,将义务巡防力量安排到专业巡防力量相对较少的路段、部位,做到信息互通、力量互动、工作互补,减少防范盲区,有效挤压犯罪。二要坚持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在扎实推进群众性义务巡防工作的同时,通过广泛开展防范宣传,促进技防、物防的普及,形成人防、技防、物防“三防”并进的格局。

(四)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一是组织管理制度。武进区公安局各派出所是义务巡防队伍的业务指导和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本辖区义务巡防队员基本台账,对义务巡防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对义务巡防队员报告的重要情况及时查证处置,并会同有关部门直接建设和管理街头路面流动协防力量;社区村庄义务巡防力量、场所部位治安守望力量原则上由各社区村庄、各场所部位所在单位分别建设和管理,其义务巡防队员需经公安机关审核登记,并接受公安机关的业务指导和考核。二是教育培训制度。各派出所要对义务巡防队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交任务、教方法、明要求,提高他们发现识别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的能力,提醒他们应当注意的事项,加强自我保护。三是互动交流制度。社区、巡防民警要结合日常工作,经常走访义务巡防队员,通报辖区治安情况,加强沟通,加深感情,增进对公安机关的理解与信任。四是考核奖励制度。区局将依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表彰奖励提供治安信息有功人员暂行规定》和《常州市公安局治安信息员奖励办法》实行一案一奖、一事一奖;对协助公安机关破获重大案件、扭送(抓获)重大犯罪嫌疑人、有效防止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发生的,给予重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群众性义务巡防“红袖标工程”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区公安局成立由副局长周建荣任组长,巡防大队、治安大队大队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的“红袖标工程”工作。各镇、开发区、街道、高新北区成立由政法综治分管领导任组长、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各地的“红袖标工程”工作。各相关单位要相互联系沟通、协作配合,切实履行自身义务巡防力量的建设、管理职能,不断完善和深化义务巡防工作。各地综治办、派出所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定期通报交流情况,分析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针对性措施。

(二)严格检查考核。各地综治办要将“红袖标工程”建设作为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考核,加强检查督导。各有关部门要对义务巡防队员佩戴红袖标情况及时进行检查监督。综治办、公安局每半年将对开展义务巡防工作进行一次考核,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的落实。

(三)注重典型引导。各部门要对组织义务巡防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要教育广大综治干部和公安民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提高群众工作本领,用亲民安民的实际行动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要注重总结在建设、管理、使用义务巡防队伍过程中探索积累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予以宣传推广。

 

常州市武进区综治办         常州市武进区公安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日

 

 

主题词:综合治理   红袖标   意见

抄送:区委、区政府、区委政法委、常州市综治办。

区公安局党委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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