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公安局
武公局〔2009〕38号
关于在全区公安机关开展“一所一品”“一队一品”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派出所、局机关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区公安机关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不断提升公安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按照年初党委提出的“全市领先、全省有地位、全国有品牌”总要求,区局决定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在全区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一所一品”、“一队一品”创建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三大建设”目标任务,以“人无我有、人有我特、人特我优”为出发点,以提升武进公安创新能力和战斗力为目标,倾全警之力,聚全警之智,全面挖掘公安工作亮点,全力打造武进公安特色,倾力培育公安工作品牌,以此推动全区公安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提升武进公安层次和地位,为武进公安事业实现新跨越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是围绕中心的原则。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和公安中心工作,紧扣公安信息化、执法规范化、和谐警民关系“三项建设”,切实找准创建工作的最佳切入点,通过创建,推动各项中心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统筹推进的原则。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统筹推进,既要有全年创建规划,也要有阶段性目标;既要有着眼于单项工作的创新,也要着眼于各项工作的推进;既要突出针对性和有效性,也要突出连续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务求实效的原则。坚持有的放矢,目标明确,在明确创新目标的基础上,分步实施,逐步落实,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扎实的成效,“一所一品”、“一队一品”创建真正成为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的动力源泉。
二、目标任务
一是全区公安机关创新能力明显增强。紧紧抓住开展机关创新行动和深入学习实施科学发展观的有利时机,充分依托“一所一品”、“一队一品”创建工作,使全局上下的创新意识更加强烈,各单位和广大民警的创新能力有明显提升。
二是全区公安工作品牌效应明显增强。通过“一所一品”、“一队一品”创建工作,武进公安各项工作都呈现出新气象,在各个条线、领域形成一批品牌和亮点,从而增强全区公安工作的品牌效应。
三是全区公安机关争先进位意识明显增强。全局各单位在抓品牌创建的过程中,牢固树立勇当排头兵的争先进位思想,在全局上下营造赶学比超的工作氛围。
四是全区公安队伍凝聚力明显增强。抓住品牌创建的契机,进一步激发广大公安民警的团队意识,增强公安队伍的凝聚力,真正使品牌效应转化成战斗力。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品牌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一所一品”、“一队一品”创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区局决定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局长谢海明担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在局效能办设办公室,由张继洪副政委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局纪委、办公室、政工室等部门抽调。各创建单位也要搭建专门的工作班子,精心组织开展创建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所一品”、“一队一品”创建工作从2009年3月上旬开始到2009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立项调研阶段(3月份至4月上旬)。各派出所、大队、局机关综合部门根据本单位实际,在先期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本单位的创建品牌项目。区局根据各地上报的创建项目,组织力量深入开展项目论证,并最终确定各单位创建品牌的具体内容。
(二)品牌创建阶段(4月中旬至11月底)。各创建单位根据区局确定的项目,明确创建具体目标,精心制定创建计划,有序高效开展创建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全月)。各地在前一时期创建的基础上,对本单位、本部门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同时,区局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各创建单位,对各地创建工作情况进行验收和评估。对创建工作成效明显,亮点、特色工作经验被推广的,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五、创建要求
(一)思想认识要到位。开展“一所一品”、“一队一品”创建工作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机关创新行动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公安工作开展,推进“三大建设”的重要手段,是提升公安队伍核心战斗力、展示公安队伍崭新面貌的现实需要,全区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到品牌创建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积极的姿态、扎实的措施来全力推进创建工作。
(二)制定计划要到位。各创建单位要根据区局最终确定的创建项目,于4月15日前制定完成本单位的创建计划。创建计划要切合实际,在实施计划的各个阶段必须有具体的创建措施和目标,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三)创建责任要到位。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一所一品”、“一队一品”创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创建工作负总责。各单位对各自的创建项目,一方面按照原定计划有条不紊实施,同时要牢固确立不等不靠、抢抓快干的理念,加快创建进度,确保能够有更多的时间完善品牌,使品牌更亮,更有特色。
(四)统筹兼顾要到位。各单位要真正学会十个手指弹钢琴,既要把品牌创建工作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真抓实干,也要兼顾其他工作,真正以创建品牌促进日常工作,以日常工作带动品牌创建,做到品牌创建和日常工作两手抓,双不误。
(五)督查扶持要到位。局领导要经常性地深入各分管联系单位,指导督促创建工作的开展,创建办公室要对照各单位创建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督查,并定期开展点评通报会。各职能部门在抓好本部门创建工作的同时,要加大对基层单位的扶持力度,尤其是重点品牌项目要重点扶持。要注重对品牌创建工作的宣传,做到以宣传促创建,以创建树典型,以典型增效应。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七日
主题词:公安品牌 创建工作 意见
报: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委政法委、常州市局;
送:本局领导、区效能办;
增发:各责任区交巡警中队、刑侦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