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公安局
武公局(2008)第20号
关于全区公安机关开展“效能建设巩固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区“提升机关效能,创优发展环境”大会精神,动员和组织全区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积极投身“效能巩固年”主题活动,提升公安机关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能力,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服务理念,加强公安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切实提高服务效能,使全区公安机关成为经济发展的服务者、政治稳定的保护者、和谐社会的参与者、文化建设的促进者、平安创建的建设者,为建设平安和谐新武进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争创效能建设五星级机关,实现五个“显著提升”:
1、全力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服务发展能力显著提升;
2、深入开展平安武进创建工作,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提升;
3、大力推进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升;
4、扎实开展队伍正规化建设,民警整体素质显著提升;
5、不断完善效能建设体系,公安机关效能意识显著提升。
三、主要内容
重点围绕“建一流队伍,育一流作风,强一流效能,创一流业绩”的要求,进一步拓宽公安机关效能建设的广度和深度,以效能建设的全面巩固和效能水平的全面提升,促进公安工作科学发展、持续发展。具体要抓住五个方面:
1、围绕发展大局,巩固提高公安机关服务管理能力。一要找准服务发展定位。深刻领会区委十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和“效能建设巩固年”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工作大局,理清服务发展的思路,全面建立首接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实现公安效能新进步;二要提升服务发展质量。要牢固确立“服务更优,效率更快,形象更佳”目标,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减少穿梭流程,在道路交通、户籍、出入境、消防等各项行政管理工作上开通更加便捷的绿色通道,实现公安效能新提高;三要拓展服务发展空间,进一步转变服务发展理念,切实加快服务网络的延伸,全面推进公安服务平台前移,着重推行前瞻服务、靠前服务、亲情服务,实现公安效能新发展。
2、围绕平安创建,巩固提高公安机关打防工作能力。全区公安机关要紧扣新一轮平安创建活动,在打击防范、基层基础工作等方面有新的突破。一要狠抓打击破案不放松,始终保持对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主动进攻的高压态势,实现绩效考核在全市、全省领先地位;二要狠抓治安防控不放松,按照“主控城区,带动周边,以点控线,形成整体”的思路,建好中心城区防控网络、全区卡口堵控网络、巡防网络和技防网络,切实提高驾驭动态治安的能力;三要狠抓人口管理不放松,积极推行外来人口社会化管理模式,继续加强流动人口落脚点管控,依托暂住人口、旅馆信息系统、公共娱乐场所从业人员信息系统,实行外来人口在线跟踪管理;四要狠抓科技强警不放松,继续深入实施科技强警战略,充分利用各种科技手段,形成平安创建活动的有力支撑。
3、围绕岗位练兵,巩固提高民警业务能力。各级公安机关要结合岗位练兵活动,不断增强广大民警的业务能力。一要不断强化“干部能力提升工程”,坚持以建设“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的“三宽型”干部队伍为目标,建立完善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平台,不断提高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正确判断形势,应对复杂局面,总揽工作大局,落实科学发展,坚持依法行政”的水平,全面提升领导工作能力。二要大力实施“业务骨干能力培养工程”。加强对各级公安机关业务骨干的知识更新,根据不同警种开展“业务技能大练兵”活动,加强民警业务技能培训,提高能力素质、业务水平。三要持续开展“实用型人才历练工程”。积极推行民警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制度,继续实行机关民警下基层学习锻炼机制,加强工作历练,提升综合能力。四要深入开展“十佳能手”评比工程,在全体民警中继续组织争创侦查破案、社区警务、科技、执法、交管等方面的能手活动,形成浓厚的能手评比氛围。五要积极推进先进典型选树工程,坚持典型引路的思路,重点选树各个警种、各个条线的先进典型,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着力打造全区、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武进公安先进典型。
4、围绕作风建设,巩固提高公安机关的工作效率。全区公安机关要始终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巩固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举措来抓。一要落实责任抓效能。明确效能建设主体,逐级签订效能建设责任书。各单位一把手对本单位效能建设负总责,积极组织开展效能建设的各项活动。建立效能建设内部责任体系,实施效能建设问责制,做到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二要领导带头抓效能。在全局继续深入开展“五提五创”主题实践活动,提升中层干部的主人翁意识,形成比团队形象、比团队业绩、比团队精神、比个人意识、比个人能力和讲效能效果、讲文明礼仪、讲勤俭节约、讲廉洁奉公的良好氛围。三要立足岗位抓效能。在每一个工作岗位积极开展“效能建设示范岗”创建活动,进一步巩固民警的宗旨意识,着力构建“人人强效能、事事显效能”的新格局。四要开拓创新抓效能。以昂扬向上、奋发图强的革命斗志,锐意进取、创新有为的开拓精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努力实现公安工作发展有新思路、警务改革有新突破。
5、围绕效能考评,巩固提高公安机关执行制度能力。全区公安机关要自觉把接受监督、检查考评贯穿于效能建设的全过程。一要建立效能督查机制。建立上下联动的效能督查工作网络,健全效能督查的任务分解、责任目标、情况通报、落实整改等制度,提高执行力。二要建立效能投诉机制。不断拓展“为您服务、让您满意”效能专线功能,做到“投诉有门、办理有效、结果透明、督查到位”。三要建立内外监督机制。在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警风警纪监督员监督的同时,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专项督查与全面督查相结合、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各级公安机关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制度执行情况等实施有效监督。四要建立效能考评机制。坚持对单位效能考评与对民警效能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围绕区委、区政府重要决策和区局的工作部署,把各项工作目标具体细化分解,层层传递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形成环环相扣、层层明晰的责任链。
四、活动安排
“效能建设巩固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效能意识巩固阶段(1月至3月),主要任务是:广泛宣传发动,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广大民警巩固效能建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大张旗鼓地宣传效能建设优胜单位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个人的优秀事迹,不断增强广大民警的效能意识。
第二阶段,效能成果巩固阶段(4月至10月),主要任务:一是紧扣区局的中心工作,抓好重点项目的督查。二是积极组织开展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服务流程。三是积极推行服务平台前移,完善服务网络。四是组织有效督查,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五是积极探索效能建设长效机制。
第三阶段,总结考评阶段(11月至12月)。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经验,组织考核考评,实施责任追究,严格运用考核结果。
五、活动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全区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加强效能建设的重要性、长期性和紧迫性,把广大民警的思想统一到区局的部署上来,牢固确立长常不懈的效能意识。
2、落实效能责任。各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效能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效能建设作为全年重要工作内容,列入工作日程,制订工作计划和措施,切实把效能建设抓紧抓实抓好,区局效能办要精心谋划安排好各项活动,加强分类指导,确保各级公安机关效能建设巩固年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3、完善长效机制。要从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出发,着眼长远,完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目标,把效能建设不断推向前进。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