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督导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办学行为随机督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82/2009-00184
主题分类: 教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教育、科技
文件编号: 武教督〔2009〕7号 发布机构: 教育局  
产生日期: 2009-09-28 发布日期: 2009-09-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督导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办学行为随机督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苏教办督〔2009〕1号),要求各校按照通知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并做好各项督查的准备工作。

相关阅读: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督导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办学行为随机督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武教督〔2009〕7号
 

常 州 市 武 进 区 教育局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武教督[2009]7号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督导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办学行为随机督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督导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办学行为随机督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苏教办督〔2009〕1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并做好各项督查的准备工作,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省市有关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全面落实有关会议的要求,以对事业负责、对未来负责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意义,切实把规范办学行为落到实处。
  二、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各校要对课程设置、在校时间、晚自习、双休日和1小时体育活动等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要对照“五项严格”强化责任,制定落实措施,对教师个人的违规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把可能出现的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将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公示,要按规定将课表和作息时间表上传、公示,自觉接受学生和家长及社会舆论的监督。
  三、强化监督,长效管理。省、市、区教育行政和教育督导部门,将会全面对照“五项严格”要求,持续加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专项督导、随机督导和“飞行检查”,从严查处违规单位和责任人,及时发布督导通报。各校要将规范办学行为的考核、评估,纳入到对教师的考核和评优评先、晋级晋职考核之中。各校要正面引导,树立典型,营造良好的规范办学行为氛围。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办学行为随机督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常  州  市  武  进 区 教 育 局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09年9月28日

 

主题词:规范办学    督查      通知                          
录入:王乃鹏   校对:王乃鹏            网发学校   共印5份

打印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