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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工作的意见
索 引 号: 014133082/2009-00153
主题分类: 教育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教育、科技
文件编号: 武教人〔2009〕16号 发布机构: 教育局  
产生日期: 2009-07-16 发布日期: 2009-07-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依据常州市教育局《关于系统推进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就进一步推进我区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工作提出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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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工作的意见
武教人〔2009〕16号
 

常 州 市武进区教育局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工会

武教人[2009]16号

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工作的意见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效提升我区中小学教师师德修养及专业水平,依据常州市教育局《关于系统推进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区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常州市中小学教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和《武进区教师职业行为五不准》为基本要求,以敬业、爱生为核心内容,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师德的教育、评价、表彰、制约的新型机制,促使全区中小学教师逐步形成正确的师德认识、高尚的师德情感、良好的师德行为,努力建设一支社会认可、家长满意、学生爱戴的教师队伍。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师德教育
  1.明确师德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加强爱岗敬业教育,提升职业道德情操;加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帮助教师抵制有偿家教及其他不良诱惑的能力;加强法制教育,增强依法执教意识和提高依法施教能力;加强伦理知识教育,引导教师正确处理同事、学生和家长的关系,尊重和热爱学生;加强为人师表教育,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学生树立良立的榜样;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优化心理素质,提高克服心理挫折的能力和适应社会环境的能力;培养终身学习意识,提高专业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当前,尤其要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摆在突出位置,各校要认真学习、落实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与要求,使其内化为教师的行为准则。
  2.改善师德教育方式。各校要根据学校实际,针对不同层次的的教师确定师德教育内容,丰富师德教育手段,提高师德教育实效。教育局将把师德教育作为每年新教师上岗培训的必修课程;将不定期举办师德教育专题报告、师德先进事迹经验介绍等;各校也要把师德教育作为校本培训的必修内容,积极举行师德先进事迹征文比赛、师德演讲比赛、师德规范宣誓、“168”爱生行动、制定教师忌言忌行等师德教育实践活动,要深入开展好每年九月份师德建设月活动。
  各校师德教育要坚持理论学习和职业道德实践相结合、纪律约束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整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根据师德形成与发展的规律,采用灵活有效的方式。
  (二)完善师德评价
  1.各校要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评价标准,结合年度考核,采用教师自评、教师互评、行政评价、学生评价、家长评价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师德行为进行评价。学校要通过师德评价引导、规范和监督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促使教师职业道德由他律转向自律,保障和维护教师职业道德理想和规范的形成。
  2.各校还必须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操作性强、科学合理且行之有效的师德评价方法,使在学校的教学、管理、服务等各个环节中都体现育人的要求,形成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
  3.教育局将把师德建设情况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重要指标,作为对学校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对教师进行年度考核、职务聘任、评优奖励等的重要条件。
  (三)加强师德表彰
  1.区教育局每三年评选1次区级优秀教育工作者、1次师德先进个人、1 次师德建设先进学校。并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报送市局评选,评为市、区级师德先进个人的,享受市、区优秀教育工作者奖励标准。评为师德先进学校的,适当提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
  2.各学校每三年至少评选一次校内师德标兵或师德模范。学校要采用网络、报纸、电视等多种途径宣传师德标兵或师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并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给予一定奖励。
  3.师德评价好的教师,年度考核等次方能为优,才能参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的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师德评价较好者,年度考核等次才能定为合格。
  (四)严格师德制约
  1.各校对师德评价有问题的教师或被举报违反师德规范并经查实的教师,要依据年度考核和人员聘用政策,可分别采用诫勉谈话、校内通报批评、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调整岗位、解除聘用合同等方式。
  2.师德评价问题严重的教师,年度考核等次为不合格,在评优、评先、晋职、晋级中一票否决,学校可调整其岗位或按照管理权限解除聘用合同,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3.对师德建设不力、问题严重的学校,教育局将追究学校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保障机制
  区教育局成立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校的师德建设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考评。组长由朱建康、章美娟担任,副组长为张志朝、张世善、顾树民、钱建忠、钱文玉,成员为贾小南、奚志刚、成军、郑国强、王乃鹏、盛廷君、何良、钱建华、王荀慧,办公室设在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学校校长是师德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校要建立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师德建设纳入学校教师队伍培养体系中,有专人、专科室负责本校师德建设工作;要根据本文件精神制定和完善本校师德建设具体办法,建立细化的评价标准;每学期都要制定师德建设工作的计划和总结,并注重过程的落实,以提高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常 州 市武进区教育局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工会
2009年7月16日

 


主题词:师德    建设     意见                               
录入:巢拥军     校对:贾小南         网发学校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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