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武教人[2009]15号
关于公布首批常州市职教骨干教师和职教学科(专业)带头人名单的通知
各职业类学校: 根据《关于公布首批常州市职教骨干教师和职教学科(专业)带头人名单的通知》(常教人〔2009〕19号)精神,现将我区被评为首批常州市职教学科(专业)带头人和市职教骨干教师的名单予以公布(其中职教学科带头人5名,职教骨干教师19名,名单详见附件)。 各校要做好职教骨干教师和职教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指导、引领作用,激发他们追求更高专业发展目标,不断加强师德修养,提高教育教学、教科研水平,为深化我区职业教育改革作出应有的贡献。 根据《关于评选首批常州市职教骨干教师和职教学科(专业)带头人的通知》(常教人〔2008〕63号)文件精神,被评为首批常州市职教骨干教师和学科(专业)带头人的教师,须履行相应职责,连续考核三年,每年经考核合格后,分别享受每年1000元和1500元的津贴。
附件:一、首批常州市职教学科(专业)带头人名单(武进区) 二、首批常州市职教骨干教师名单(武进区)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2009年7月1日
主题词:职教 带头人 骨干 名单 通知 录入:巢拥军 校对:钱建华 网发学校 共打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