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中小学新教师试用期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根据《关于做好2008年中小学新教师试用期培训工作的通知》(武教人[2008]2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08年中小学新教师试用期培训考核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新教师试用期校本培训具体考核内容为: 1.30课时以上的听课记录; 2.2节校级汇报课证明(应附详细教案); 3.1篇学科教学或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论文或总结。 以上内容由学校负责在6月12日前组织考核完毕,并由学校统一收齐、妥善保存好全部考核材料;区教育局将于6月中旬组织对新教师试用期校本培训及考核情况进行抽查。 二、各校必须及时做好新教师试用期培训全面考核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素质、教育教学常规、教学基本功、教育教学实绩和工作态度等方面。学校应对每位新教师进行认真考核,并在《武进区中小学新教师试用期培训考核登记表》(附件一)有关栏目实事求是签署综合考核意见。凡集中培训和校本培训考核全部合格的新教师,经教育局审核后,由教师进修学校发给试用期培训结业证书,作为新教师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之一。 三、材料上报时间 《武进区中小学新教师试用期培训考核登记表》(每人一份),以校为单位一律于6月26日前报教师进修学校继续培训处。 以上通知,希认真执行。
附件:武进区中小学新教师试用期培训考核登记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200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