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武教人〔2009〕12号
关于2009年常州市武进区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结果的通告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个人: 根据《江苏省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苏教师〔2002〕15号文件),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成立了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于2009年5月22日按照法定的条件、标准、办法及程序,对已依法受理其申请材料的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者进行了资格审查评议,经审查评议最终确定121人合格(名单见附件)。审查合格的人员,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依法认定其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具备教师资格人员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2009年武进区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合格名单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2009年5月26日
主题词:教师 资格 认定 通告 录入:巢拥军 校对:钱建华 网发学校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