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工会
武教工〔2009〕44号
关于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建设教职工之家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国工会十五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校园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江苏省总工会《关于在深化建设职工之家活动中全面建立“会员评家”机制的意见》、江苏省教育科技工会《关于深入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常州市教育工会《关于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建设教职工之家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工会工作实际,现就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建设教职工之家活动(以下简称建家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建家活动的重要性 工会基层组织是工会工作的重要基础。深入开展建家活动是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工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的得要手段。把基层工会建成“职工之家”,就是把工会建设成为职工群众信赖和依靠的组织,这既是党中央对工会的要求,也是广大职工群众的愿望。建家活动对于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引导、服务职工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更好地团结广大教职工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推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基层工会要深入学习和领会党中央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建家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国工会十五大精神,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学校科学和谐发展的需要;是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实现学校发展和职工个人利益的共进双蠃的需要;是满足广大教职工工作、生活、精神文化内在愿望,促进职工全面发展的需要;是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工会组织自身改革和建设,推动工会工作焕发出强大生命力的需要。通过建家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深入开展建家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深入开展建家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和中国工会十五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切实发挥工会组织、引导、服务教职工和维护教职工合法利益的作用,大力推进基层工会的群众化、民主化、法制化建设,推动和谐校园建设,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深入开展建家活动应遵循的原则是: 1.服务大局的原则。正确把握开展建家活动与推进学校改革、建设与发展的关系,围绕中心搞建家,通过建家促发展,确立“建家”就是“建校”的思想。通过开展建家活动,把广大教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为学校发展建设做贡献上来。 2.依靠群众的原则。牢固树立广大教职工是工会主人的意识,强化广大教职工在建家活动中的主体地位。要把会员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建家成效的主要标准。 3.突出维护的原则。围绕工会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把推进工会重点工作的落实,作为开展建家活动的重要内容。 4.创新发展的原则。建家活动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赋予建家活动新内容,拓展新领域,注入新活力。 5.求真务实的原则。建家活动没有统一的固定模式,要根据各地各校的具体情况因势利导、因地制宜地走出特色发展之路。要一心一意为教职工着想,真心实意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不断提高教职工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6.齐抓共建的原则。努力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行政积极支持,工会具体实施,教职工热情参加的建家工作格局。 三、深化开展建家活动的目标和基本要求 深入开展建家活动的目标是: 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适应工会依法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的要求,着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突出抓好为教职工办实事,大力推进基层工会的群众化、民主化、法制化,努力把基层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教职工之家。 深入开展建家活动的基本要求是: 1.党政工协调,形成良好的建家工作格局。党组织重视并加强对工会工作和建家活动的领导,定期研究指导工会工作,配齐配好工会领导班子;行政大力支持工会工作。为工会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支持和帮助工会开展好建家活动;工会能够依法独立开展工作,源头参与渠道机制健全,参与基层民主管理、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各项制度得到落实并切实发挥作用。 2. 健全工会组织,落实各项制度。工会领导班子团结进取;民主化、群众化、法制化建设有成效;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因地制宜建好教职工活动场所;具备条件的单位,积极开展二级单位建小家活动,使建家工作深入到教职工身边。 3.坚持和完善民主管理,畅通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渠道。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健全、完善,教代会各项职权落实,工会组织切实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职责;积极推进并落实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认真参与、监督校务公开,保障教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4.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职工素质。主动配合行政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教职工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建设;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提高教学技能等群众性创新活动;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业余文化体育活动。 5.坚持以教职工为本,切实为教职工说话办事。关心教职工生活,积极反映教职工意见和要求;切实承担帮扶困难职工“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积极组织送温暖活动;协助和督促行政做好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积极指导教职工签定聘用劳动合同,认真负责地处理教职工有关工作、待遇的申诉,做好人事(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四、进一步推进建家活动规范化建设 深入开展建家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以制度保障和创新支撑,提高“建家”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完善申报、验收、审批、检查程序,落实“会员评家”制度,实行达标升级等制度建设,进一步推动我区教育系统工会建家活动深入扎实的开展。 区教育工会每两年在全区教育系统命名一批“武进区教育系统模范职工之家”。各基层工会依据《武进区教育系统“教职工之家”考核细则》(附件一),得分在95分以上可申报“武进区教育系统模范教职工之家”。各基层工会在被评为 “武进区教育系统模范教职工之家”后,方可申报“武进区模范职工之家”或“常州市模范教职工之家”。 各基层工会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的“建家”目标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做好“先进教职工之家”申报、评选活动,积极创造条件,争取达标升级。 坚持会员评家,推动基层工会民主化、群众化建设。各级各类学校每年应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对本单位开展建家活动(附件二)和工会主席、副主席进行民主评议(附件三),评议工作一般应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主持,评议结果应及时向会员群众公开,同时将评议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区教育工会和本单位党组织,区教育工会将把开展“会员评家”情况列入年度对基层工会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 实行否决制,保证建家活动健康发展。凡工会组织不健全,工会班子不团结,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未按时同步换届的;未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及相应的民主管理制度,或教代会职权不落实,教职工民主参与渠道不畅通的;未实行校务公开的;当年发生重大工伤事故的;未按时足额收缴工会经费的单位均不得申报“模范教职工之家”验收。区教育工会每两年组织一次对已命名单位开展建家活动情况的复查,对不符合建家标准,群众意见比较大的单位,予以摘牌。 五、切实加强建家活动的组织领导 各基层工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把建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当前基层开展建家活动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精心组织和指导所属基层工会开展建家活动。要认真总结并及时推广基层工会开展建家活动的新鲜经验,不断推动建家工作的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加强对建家活动的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将“建家”工作目标纳入到学校发展的总体布局之中,加强党组织对建家工作的领导,建立由有关部门参加的“建家”工作领导机构,主动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定期研究有关问题,进一步增强“建家”工作的合力。区教育工会将按照新形势新要求,强化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的观念,着眼于夯实工会组织的基础,认真研究加强基层工会工作,服务基层工会的有效措施,为工会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切实把建家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把建家活动提高到新水平,推向创新发展的新阶段。
附件:一、常州市武进区教育系统“教职工之家”考核细则 二、年度建家工作民主测评表 三、年度工会主席、副主席民主测评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工会 2009年4月10日
主题词: 工会 “教职工之家” 建设 意见 抄 报:常州市教育工会、常州市武进区总工会 录入:成 军 校对:成 军 网发学校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