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常州市武进区综治办常州市武进区公安局
武教办〔2009〕9号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 省综治办 省公安厅开展“江苏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 省综治办 省公安厅开展“江苏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苏教安〔2008〕1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创建活动的领导,区教育局决定成立领导小组,区教育局为牵头单位,区教育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区综治办、公安局、司法局、劳动局、建设局、文化局、工商局、团区委等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承担日常工作,区教育局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担任办公室成员。各校要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机构,并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师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 二、工作要求 1.进一步提高创建工作的认识。各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重要性,要把创建“平安校园”当成一项确保学校稳定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建设工作来抓,按照省、市、区的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校的“平安校园”创建计划,扎实有效地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2.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各校要根据工作岗位要求,进一步细化安全工作责任和要求,通过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校园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切实做到校园安全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人人负责。并定期召开有关会议,组织有关检查,每次检查情况都要有记录,对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定期回访落实情况。 3.严格执行安全工作有关制度。各校要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要求,做到安全工作年初有计划、有部署,年中、期中有检查、有小结,年终有总结、有考核、有奖惩。要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月报制、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年度安全工作述职制、安全责任追究制、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和预警制等制度。 4.严格防范,努力消除安全隐患。各校要充分发挥学校安全工作网络的作用,切实加强校园内部管理,重点加强对教学楼、实验室、学生宿舍、工地、空房、地下室以及其他重要教育、教学场所及设施的安全管理。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大力推进技防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内部安全防范能力,全面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治安防范网络。要积极配合当地公安部门维护好校园周边的治安环境,强化“校园110”等警校协作机制。要结合学校实际教育教学工作,对师生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 5.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我区学校实际情况,2008年全区创建“平安校园”的合格率计划达到95%。区教育局将在今年3-4月份组织相关部门对学校进行考核验收,并结合开学跑面安全工作检查情况命名一批区级“平安校园”。在此基础上,根据各校申报市级、省级“平安校园”的情况,确保每年向上推荐一定比例的市级“平安校园”(20%)、省级“平安校园”(5%)。各校要按照江苏省“平安校园”考核细则,严格要求,坚持标准,积极申报区、市、省级“平安校园”。 “武进区级、常州市级、江苏省级平安校园”创建申报表分别于于3月10日、5月10日、8月10日前报教育局办公室(邮箱:)。
附件1:省教育厅 省综治办 省公安厅开展“江苏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附件2:“常州市级平安校园”创建申报表附件3:“武进区级平安校园”创建申报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常州市武进区综治办常州市武进区公安局2009年2月27日
主题词:平安校园 创建 意见 抄 报:常州市市教育局 录入:戚清萍 校对:戚清萍 网发学校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