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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严禁非学历教育机构面向中小学生举办学科类竞赛及以竞赛名义举办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82/2009-00035
主题分类: 教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教育、科技
文件编号: 武教职(2009)03号 发布机构: 教育局  
产生日期: 2009-02-23 发布日期: 2009-03-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转发省教育厅《关于严禁非学历教育机构面向中小学生举办学科类竞赛及以竞赛名义举办培训班的通知》(苏教职〔2009〕2号),要求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各非学历教育机构认真遵照执行。同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提出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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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严禁非学历教育机构面向中小学生举办学科类竞赛及以竞赛名义举办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武教职(2009)03号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
武教职〔2009〕03号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严禁非学历教育机构面向中小学生举办学科类竞赛及以竞赛名义举办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各非学历教育机构: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严禁非学历教育机构面向中小学生举办学科类竞赛及以竞赛名义举办培训班的通知》(苏教职〔2009〕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同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提出如下要求:
  1、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要从减轻学生学业负担,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加强行风建设和维护武进教育形象的高度,严禁出租、出借学校各种场地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为对象的各类文化课学科培训班或学科类竞赛;严禁本校在职教师到非学历办学机构从事或参与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文化课学科培训班或学科类竞赛等有偿教学活动;严禁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此类收费培训班。
  2、各非学历办学机构要认真学习和贯彻省、市文件精神,在培训内容、任课教师、场地等方面要严格要求,规范办学行为,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对不符合文件要求的行为要立即改正。
  我局将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鼓励和支持办学行为规范、办学水平高、社会效益好的办学机构;对办学行为不规范、社会反响不好的办学机构将严肃处理。对有举报的学校或非学历办学机构将严肃查处。

 

附件:江苏省教育厅苏教职〔2009〕2号文件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09年2月23日

 

主题词:非学历教育  禁止  学科  竞赛  通知                 
抄  报:常州市教育局                                        
录入:朱溪源     校对:盛廷君      网发学校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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