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常州市武进区人事局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武财行〔2009〕1号武人发〔2009〕1号武教人〔2009〕1号 关于明确2008年教职工绩效工资、退休教职工生活补助费基数、经费渠道及发放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街道办事处: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多年来,区委、区政府坚持科教兴区重要战略, 在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十分重视提高教职工的政治和经济待遇,有力地促进了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为进一步稳定教师队伍,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现对我区在职教职工2008年绩效工资、退休教职工生活补助费基数和经费渠道作如下规定。 一、2008年度我区在职教职工绩效工资基数农村学校(中心区以外学校)按人均17500元、其它中小学校人均16500元核拨,由各校考核发放。退休教职工生活补助费人均8500元。 二、2008年度在职教职工绩效工资、退休教职工生活补助费由区、镇两级财政各半承担(其中农村学校在职教职工的绩效工资由镇财政和区财政各承担8500元,教育局承担500元)。 以上规定,希遵照执行。
常 州 市 武 进 区 财 政 局 常 州 市 武 进 区 人 事 局常 州 市 武 进 区 教 育 局2 0 0 9 年 1 月 9 日
主题词:教职工 工资 补助 发放 通知 网发学校 共印1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