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武教计〔2008〕153号
关于明确2008年度教育经费科目列报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各镇财政所、财政分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教[2008]2号)精神,现明确我区2008年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含校舍维修费)列报口径: 1、小学生均公用经费为420元,其中:300元列教育事业经费、120元列教育费附加。 2、初中生均公用经费为600元,其中:500元列教育事业经费、100元列教育费附加(学校列报50元,教育局列报50元)。 请各单位做好相应帐务处理。
附件:2008年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列报明细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2008年12月26日
主题词:经费 科目 列报 通知录入:潘一沁 校对:潘一沁 网发学校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