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行风建设和学校领导廉洁工程两项考核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和《关于打造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廉洁工程的实施意见》(武教委〔2008〕20号)和《武进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廉洁工程考核办法》(武教委〔2008〕32号),现将学校行风建设和学校领导廉洁工程两项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08年12月15日-12月19日为学校自评总结阶段,2008年12月22日-12月26日为集中考核阶段。 二、考核内容 1.学校行风建设考核的内容见《武进区学校行风建设考核表》(附件1) 2.学校校长、书记的廉洁工程内容见《武进区学校主要领导廉洁工程考核表》(附件2) 三、考核形式 1.学校行风建设考核工作由考核组人员采用听汇报、查台账、查看现场等形式,对照《武进区学校行风建设考核表》逐项打分。 2.学校校长、书记的廉洁工程考核:(1)学校主要领导向本校中层述廉活动(在考核活动前学校自行开展);(2)由考核组成员召集学校的中层填写《武进区学校主要领导廉洁工程考核表》(此表由被考核学校准备),并当场收齐,用信封密封加盖校印后由考核组成员交教育局纪委。 四、评比工作 1.行风先进学校及优秀兼职纪检监察员的评选采用分片集中汇报、民主推荐、局领导集体商定的方式产生。因此,各考核组成员在对学校行风建设进行考核后,要准备在分片召开的汇总会议上作汇报,汇报的内容主要是被查学校好的做法和存在的不足。 2.学校主要领导廉洁工程的评比工作根据《武进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廉洁工程考核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
附件1.武进区学校行风建设考核表附件2.武进区学校主要领导廉洁工程考核表附件3.考核小组成员等安排表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纪委200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