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武进区教育系统“学校评机关”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加强教育局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加强机关服务效能建设,更好地促进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转变作风、提高能力、服务基层,根据年初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开展武进区教育系统“学校评机关”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议时间:2008年12月23-12月26日 二、评议对象:教育局全体科室 三、评议内容:依法行政、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廉洁从政、工作纪律等情况。 四、评议人员: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五、评议方式:评议采用无记名方式,由兼职纪检监察员具体负责。采用召开本校行政人员会议等方式征求其他行政人员意见的基础上,每校填写一份《常州市武进区“学校评机关”评议表》,填写后封好直接交教育局纪委钱建忠书记。 六、评议要求:各校要高度重视,兼职纪检监察员要认真抓好落实;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确保评议工作民主、公正。
附件:常州市武进区“学校评机关”评议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2008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