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09〕131号
关于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落实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以下简称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从而达到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的建设目标,现就推进重点县项目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重点县项目建设,促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由分散投入向集中投入转变、由面上建设向重点建设转变、由单项突破向整体推进转变,彻底改变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的现状,进一步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为保障我区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按照“统一规划,分片实施,强化基础,讲究效益”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武进区高标准农田灌排体系建设,提高灌排设计保证率,着力打造苏南平原水网地区“30万亩低压管道、管渠结合节水灌溉示范区”(详见附件1)。 三、建设时限 本项目建设期为三年,2010年度重点县建设片区为运北片(郑陆、横山桥、横林、遥观),2011年度重点县建设片区为运南片(雪堰、前黄、礼嘉、洛阳、南夏墅、牛塘),2012年度重点县建设片区为滆西片(奔牛、邹区、嘉泽、湟里、西湖)。年度建设任务原则要求在当年5月1日前完成。 四、扶持政策 区将积极整合各类小型农田水利补助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等,结合上级专项资金和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对各镇(街道)的重点县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面完成且建设成效显著,并通过省级验收后实行“以奖代补”政策。“以奖代补”资金重点支持小型水源、渠道、机电泵站等工程设施的修复、新建、续建与改造,具体项目以省核定文件为准。区将对各项目实行定额补助(详见附件2),对于重点、亮点或有示范效应的项目,区将另行奖励。按照工程量进行定额补助的工程,仍需进行跟踪审计并出具相应审计报告。 五、工程管理 各镇(街道)要切实按照国家、省、市水利建设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工程建设程序,严格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 1.统一设计标准。重点县项目必须请有资质、信誉好的专业设计单位设计,严格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并报请区水利局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2.统一招标程序。要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单项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重点县项目,必须由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重点县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公开招投标;5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以由乡镇自行组织进行公开招投标。同时,严格实行合同管理制、监理制和跟踪审计制。 3.统一技术标准。重点县项目建设须参照《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泵站设计规范》、《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等国家技术规范要求。 4.统一验收标准。工程完工后,各镇(街道)应及时编制竣工资料并进行自查自验,自验合格后报请重点县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区级验收。 5.统一长效管理。各镇(街道)要按照分级分类管理、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落实管护组织、管护人员、管护经费,并责任到人,切实加强农水设施的管养和运行,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六、具体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水利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区监察、发改、财政、审计、国土、农林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全区重点县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由区水利局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建立有效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抓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2.加强统筹协调。重点县项目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区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兼顾,密切配合,合理协调,特事特办,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发改部门要做好项目立项报批工作;国土部门要及早安排项目用地指标;农林部门要整合农田建设项目,纳入重点县建设;财政部门要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合理安排建设资金;水利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推进项目实施进程;审计部门要加强重点县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工作;监察部门要对重点县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并组织绩效考核和验收工作。重点县项目建设必须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各镇(街道)作为项目的实施主体。 3.加强考核督查。区将对各镇(街道)重点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考核,把各镇(街道)重点县建设的组织管理、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投入、资金整合、资金使用和监管以及管护机制等因素纳入考核范围。对没有达到年度建设时序的镇(街道),将取消其享受重点县以奖代补的资格,并暂停其后两年的涉农水项目的上级补助。 附件: 1.常州市武进区2010-2012年重点县项目建设计划任务汇总表 2.常州市武进区2010-2012年重点县项目建设补助标准
二00九年十二月十日
主题词:水利 建设 意见 抄 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2月10日印发 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