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09〕85号
关于印发武进区中心城区住宅小区停车设施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武进区中心城区住宅小区停车设施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一日
武进区中心城区住宅小区停车设施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机动车数量快速增长,机动车停车泊位明显不足,住宅小区停车矛盾十分突出,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较大不便,也影响了城市交通和城市形象。为改善住宅小区停车泊位不足的现状,根据《物权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物业管理条例》、《常州市市区住宅小区停车设施建设与管理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我区住宅小区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遵循“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就近解决、方便群众、多措并举、整合资源”的原则,针对各小区的具体情况和不同特点,通过小区内部改造一块,小区外部配建一块,社会资源利用一块,行政执法规范一块,花3年左右时间,使住宅小区停车难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二、工作目标 (一)2009年,在丰乐一期、丰乐二期、中凉四期、中凉六期、花东二村(A)区、中凉七期、花东一村、花园新村等8个住宅小区开展停车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试点,确保新增停车泊位超过1000个。 (二)在2009年工作基础上,2010—2012年全面推进中心城区住宅小区停车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争取再用3年时间逐步缓解中心城区住宅小区的停车难矛盾。 三、工作内容 小区内部改造一块:通过合理调整小区绿化改建停车位,或以小区内道路划线停车方式增加停车位。建设资金由区投入,停车收入扣除管理和维护费用后,归住宅小区全体业主所有,用于住宅小区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小区外部配建一块:在小区外围周边道路、道板合理划线停车,或通过建设停车场(楼)等方式来解决小区停车难问题。住宅小区外道路、道板停车临时泊位建设资金由区投入,停车收入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优先用于支付建设、管理和维护费用。新建停车场(楼)通过政府投入、社会投资或区域改造配套等渠道筹措资金进行建设,重点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建设。 社会资源利用一块:与小区周边的企事业单位协商,开放社会资源,共享停车设施。 行政执法规范一块:重点对小区停车库开店、住人、存放货物的行为进行行政执法,整合停车资源,增加停车泊位数量。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区成立由信访局、公安局、财政局、建设局、城管局、规划局、湖塘镇等单位组成的中心城区住宅小区停车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中心城区住宅小区停车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湖塘镇负责住宅小区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妥善处理工作推进中的各类矛盾,确保停车设施建设按时序进度落实到位。区建设部门负责配合湖塘镇开展工作,牵头做好小区停车车位建设方案论证,督促停车设施建设工程的推进,并协助处理相关矛盾,工程结束后配合湖塘镇进行综合验收。区规划部门主要负责完成各住宅小区增补停车泊位的详细规划;区公安、城管部门主要负责对住宅小区外道路、道板停车泊位的设置,规范小区外道路、道板的停车秩序,并配合处理实施过程中的突发性矛盾;区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做好停车设施建设资金的拨付工作,并负责住宅小区外道路、道板停车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区信访部门主要负责做好住宅小区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过程中来信来访的接待、转送和交办工作,协调相关单位妥善化解群众矛盾。 2.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区各新闻媒体要积极参与住宅小区停车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加强新闻舆论的正面引导作用。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住宅小区停车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3.加强监督,强化管理。要督促施工管理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管理,使得施工对小区居民生活影响降到最低;要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加强小区施工期间人员出入、安全、保洁等方面的管理;要督促监理、审计等单位和人员严把工程质量关,保证资金不超、工期不拖、质量不降。
主题词:城乡建设 停车△ 通知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8月11日印发 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