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09〕83号
关于开展生态环境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国家生态区创建,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生态环境建设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专项行动的总体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生态创建、科学治太”的总体目标,年内通过集中开展生态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大力度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大幅度提高污水处理水平,大范围实施畜禽综合整治,确保入太河流主要污染物指数得到明显改善,主要考核断面全面达标。 二、落实生态环境建设专项行动的具体任务 围绕生态创建的重点、科学治太的难点、群众反映的焦点,集中开展“三大”行动,明确任务,限定时间,集中力量,组织攻坚。 (一)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专项行动 1.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年内完成戴溪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并投入运行。 2.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进一步延伸污水收集主管网建设,年内全区污水主管网达到700公里以上;8月底前,武南污水处理厂污水日处理量达到3万吨;10月底前,湟里、郑陆、奔牛污水处理厂日处理量分别达到0.5万吨、0.5万吨和0.4万吨。 3.推进被并镇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建设。所有被并镇年内开工建设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其中焦溪、坊前、戴溪、芙蓉四个集镇年内必须完成污水收集处理工程。 4.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所有污水处理厂年内必须完成污水排放提标改造任务,其中横林、漕桥、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8月底前完成污水排放提标改造。 5.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和管理。年底前完成污水处理厂的收购与移交,对全区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系统实行统一规范经营。 (二)污水接管工程专项行动 各镇、开发区要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加快污水收集支管网建设,对接管单位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凡在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年内完成学校、医院、镇政府等事业单位污水接管,完成农贸市场、商贸服务区污水接管工作,完成住宅小区、工业集中区污水接管工作。 (三)畜禽养殖专项整治行动 1.全面进行畜禽养殖调查摸底。对现有畜禽养殖场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摸清全区畜禽养殖场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现状。 2.严格执行分区管理规定。按照《关于规范全区畜牧业发展的意见》(武政发〔2008〕166号)的规定,对我区畜禽养殖实行分区管理,划分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度发展区。禁养区内不得发展畜禽养殖,现有养殖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搬迁或关闭;限养区内禁止新建畜禽养殖场,对已建的规模养殖场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并实行达标排放,对不符合要求的规模畜禽养殖场限期治理或强制关闭;对适度发展区实行总量控制,严格规范审批程序。 3.大力实施畜禽养殖整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干湿分离、饮污分开、种养结合、污染物零排放的要求进行配套治理。建立畜禽粪便回收利用渠道,畜禽粪便堆肥发酵后还田或制作有机生物肥料;大中型规模养殖场要建立相应的沼气池,小型养殖场要建设三格式化粪池处理污水,并将处理后的尾水就近接入城镇污水管网或用于农田灌溉,不得直接排放污水。 三、强化生态环境建设专项行动的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专项行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并落实专人负责专项行动,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定期分析情况,落实具体措施,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2.明确工作职责。为有效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全区各级、各部门必须明确工作职责,围绕任务和目标,制定工作方案。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专项行动由水利局牵头并组织实施。污水接管工程专项行动由水利局牵头,发改、经贸、建设等部门配合,会同各镇(开发区、街道),制订方案并组织实施,其中:学校污水接管由教育局牵头调研,会同区水利部门形成具体方案;医院、卫生院污水接管由卫生局牵头调研形成具体方案。畜禽养殖场专项整治行动由农林局负责,各镇(开发区、街道)具体实施。 3.严格督查考核。区重点工程督查组和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地生态环境建设专项行动的督查和指导。各责任单位对专项行动进行自评,于每月10日和25日前将自评材料报全国生态区创建办公室。每月一次坚持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和专项行动点评会议,协调解决生态环境建设中的难点、节点问题。对各责任单位的生态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考核。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生态 建设 通知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7月30日印发 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