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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在全区组织开展2009年全国首个“全民健身日”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58/2009-00060
主题分类: 体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武政办发(2009)80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09-07-27 发布日期: 2009-08-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通知就指导思想、活动原则、活动主题、活动时间、活动安排、活动要求等方面作出要求 DD001-D0100-2009-031 关于在全区组织开展2009年全国首个“全民健身日”活动的通知 通知就指导思想、活动原则、活动主题、活动时间、活动安排、活动要求等方面作出要求 2009.7.27 武政办发[2009]80号 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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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组织开展2009年全国首个“全民健身日”活动的通知
武政办发(2009)80号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09〕80号

关于在全区组织开展2009年全国首个“全民健身日”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起,每年8月8日被设立为“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日”的设立,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全民健身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关怀,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重视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的重要举措。今年是实施“全民健身日”的第一年,为切实组织好全区“全民健身日”相关活动,现就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广泛深入宣传和组织开展丰富多彩、贴近生活、方便群众参与的体育健身展示、交流、比赛、辅导、培训活动,提高全社会对设立“全民健身日”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影响的认识,增强全民体育健身意识,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健身、参与健身、追求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二、活动原则
  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因地制宜、群众受益的原则。8月8日组织开展的全民健身活动,要与全年性、日常性的全民健身活动相结合,大型集中活动与小型多样的经常性活动相结合,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健身特点,突出全民健身活动的科学性、健身性、趣味性,最大程度地吸引群众广泛参与。
  三、活动主题
  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突出全民参与、崇尚健康的主题。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提出主题明确、针对性强的活动口号和特色鲜明、具有广泛感召力的宣传口号。
  四、活动时间
  8月8日为全国集中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的时间。我区将拓展“全民健身日”活动的时间和空间,重点在8月开展“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
  五、活动安排
  1.举行武进区庆祝全国首个“全民健身日”活动启动仪式。
  (1)举行“全民健身日”活动启动仪式。8月8日上午,在区职教中心体育馆举行全区庆祝首个“全民健身日”启动仪式。
  (2)举行社区新优健身项目展示活动。在启动仪式上,重点安排群众体育特色团队进行健身展示。
  (3)举办“展示全民健身、记录和谐武进”摄影展。通过举办摄影展,全面展示我区全民健身和快乐健身的成果,促进群众体育事业的发展,吸引更多群众关注健身、参与健身。摄影展出地点在区行政中心1号楼一楼大厅。
  2.举办科学健身系列讲座。由区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在8月上旬举办科学健身系列讲座,使群众进一步了解科学健身知识。
  3.举行国民体质测试活动。8月初,在相关镇和单位,举行“国民体质测试”活动,并为群众进行免费测试。
  4.举办新优健身项目系列培训。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举办新优健身项目系列培训,使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健身骨干掌握更多的技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5.举办各类特色夏令营。暑假期间,区体育单项协会、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单位举办象棋、围棋、乒乓球、羽毛球、足球、武术、跆拳道、游泳等青少年特色项目夏令营。区舞蹈协会、区青少年培训中心等单位举办少儿拉丁舞、踢踏舞、儿童舞等体育舞蹈特色夏令营。
  6.举办职工象围棋比赛。8月上旬,农民体协、总工会等单位将举办武进区职工、农民象围棋比赛。
  六、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全民健身日”活动取得实效。各级各部门要把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作为深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重要工作,纳入本地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订活动计划,做到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2.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掀起全民健身热潮。各新闻媒体要把宣传报道“全民健身日”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集中力量加大对国家设立“全民健身日”重要意义的宣传,多角度、多方位报道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的情况,以及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活动、追求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生动事例,营造全社会关心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
  3.要把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把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作为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纳入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的评选标准。
  4.建立“全民健身日”活动表彰激励机制。要把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纳入表彰体系,逐步建立“全民健身日”活动表彰激励机制,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

  附件:2009年武进区“全民健身日”活动优秀组织奖、先进单位推荐表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体育  全民健身△  活动  通知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7月27日印发 共印2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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