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09〕65号
印发关于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关于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意见
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是保护环境、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重要环节。为了进一步加大秸秆禁烧力度,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建设“生态武进”,实现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就全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意见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宗旨,以实现秸秆禁烧和循环利用为中心,以改善农村村容村貌、促进农业良性循环、保护大气环境质量、建设“生态武进”为目的,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逐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全面禁止秸秆焚烧,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提高。 二、目标任务 全区新增秸秆还田机械200台;建设前黄、雪堰、邹区三个秸秆机械化还田重点镇;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85%以上,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超过60%,全面实现农作物秸秆禁烧。 三、工作重点 1.秸秆禁烧。各镇(开发区、街道,下同)要把秸秆禁烧工作放到重要位置紧抓不放,既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抓好交通沿线、村庄、树林附近地区的秸秆禁烧,又要抓好其它地区的秸秆禁烧工作。各镇要按照每500亩配备1名禁烧巡查人员的标准,及时配备专职禁烧巡查员,做好收割期间的禁烧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巡查员要对其巡查区域负责,确保区域范围内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全面实现辖区内秸秆的全面禁烧。各镇禁烧巡查员名单、巡查区域及考核办法于5月底报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环保局)。 2.秸秆机械化还田。各镇要根据稻麦种植实际面积和埋草机械的配置情况,在年初推广计划的基础上,增加埋草机械的数量,确保年内全区新增秸秆还田机械200台,保有量达480台。同时,要制订激励政策,与农机操作手签订责任书,确保埋草机械的有效使用,实现全区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60%的目标,其中前黄、雪堰两镇要达到70%,邹区镇达到80%。明年夏忙用中拖台机要全部配置秸秆埋草机械,逐步实现秸秆全面机械化还田。 3.秸秆综合利用。要抓好雪堰镇商品有机肥生产项目建设,生产优质有机肥料,实现废弃资源的循环再利用,确保建成后秸秆年处理量达到12000吨。充分发挥农作物秸秆在培肥保水、保温灭草等方面的作用,在雪堰、礼嘉、洛阳、郑陆、嘉泽、湟里等林果重点乡镇大力推广果园苗木地覆草技术,改善土壤生态环境,提高果品苗木产量和质量。同时,要大力发展秸秆绿化覆草、平铺腐熟还田等综合利用技术,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四、扶持政策 1.秸秆还田机械财政补贴政策。区财政对购置大中型秸秆还田机每台补贴2000元,各镇对应配套补贴1000元。 2.秸秆机械化还田补贴政策。在农机作业不增加收费的情况下,区财政每亩补贴农机手6元。 3.专职禁烧巡查员补贴政策。区财政对每位巡查员每人每年补贴500元。 4.禁烧成果显著奖励政策。辖区范围内未发生焚烧现象的,区财政以稻麦面积为基数每亩奖励0.5元。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区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环保局、农林局、农机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区交通、公安、安监、财政等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任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由区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要引起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明确工作职责。各镇作为秸秆禁烧和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放到重要位置,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并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细化量化,做到村村有方案、有责任、有措施。区环保部门要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秸秆禁烧的检查和执法。区农林部门要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农作物秸秆的气化、编织、燃料、制炭以及代料栽培食用菌等,推广普及相关技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区农机部门要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区交通部门要负责国省道、县级公路及其用地范围内秸秆禁烧工作的检查,确保国省道、县道及公路周边无焚烧秸秆现象。区公安部门要负责消防和现场执法,大忙期间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巡逻工作,查处顶风焚烧秸秆的恶劣行为。区财政部门要负责秸秆综合利用财政扶持政策的实施。区各新闻单位要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宣传报道工作。区安监等其他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切实做好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3.广泛宣传发动。各镇、各部门要利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科普宣传,在群众中大力倡导爱护环境、节约资源、循环发展的新意识、新风尚,使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的政策、技术、益处家喻户晓;引导农民树立秸秆也是资源、搞好综合利用就是增收的新思路、新观念,调动全民参与秸秆机械化还田、秸秆综合利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努力营造秸秆禁烧的舆论氛围。 4.强化工作考核。区政府将与各镇签订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责任书,同时将组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对各镇进行督查和考核。对禁烧和综合利用成效显著的镇,区按照扶持政策给予奖励;对禁烧工作不力的地方,进行经济处罚。以镇为单位,辖区内一次发生三个着火点,累计超过十个着火点或一次着火面积超过10亩的,以稻麦面积为基数罚款每亩0.5元(由区财政扣缴)。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还将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各镇、村(社区)、农机操作手要签订责任书,明确秸秆综合利用方式、禁烧要求和奖惩措施。同时,要充分发挥基层及专职巡查人员的作用,加大考核力度,严格奖惩,确保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落到实处。 5.实行典型引路。今年我区被省确定为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县(区),区将按照典型引路的要求,重点抓好前黄、雪堰、邹区等秸秆机械化还田重点镇建设,确保建成高标准的省级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镇。各镇要选择1-2个村作为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村进行培育,召开具有一定规模的秸秆机械化还田现场演示会,引导辖区群众全面搞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主题词:农机 秸杆△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5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