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文件
武政发〔2009〕145号
关于表彰武进区参加市第十三届运动会暨
第六届全民健身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武进体育代表团在参加常州市第十三届运动会上表现突出,成绩卓越,获得了学生部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金牌第一、总分第一,职工部、农民部金牌第一,取得了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超额完成了区委、区政府制定的市十三届运动会的参赛任务。同时,在第六届全民健身节活动中,我区涌现出一批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促进全区体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在常州市第十三届运动会暨第六届全民健身节上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体育工作,为我区“再吃两年苦,辉煌十一五”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 1.武进区参加常州市第十三届运动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2.群众体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体育 表彰 决定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9月7日印发 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