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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六十年,武进农民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缺吃少穿到今天的比较富裕,农民生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2008年武进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219元,比1955年增长57.7倍,年均增长8.0%。
收入增长翻6番
六十年的武进农民生活变化大体分为两个阶段:1979年以前三十年为第一阶段,改革开放之后三十年为第二阶段。
一、改革开放前:发展生产,争取温饱,收入增长缓慢
前三十年中农民生活改善甚微,在这段时期,世界经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国与国际社会的差距逐步拉大。
1949年,中国人民当家做了主人,当时大部分人的生活仍维持在最低的生存水平上,直到建国六年后的195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也仅有191元。到了改革开放前夕的1978年,武进农民人均纯收入241元,比1955年增长26.2%, 23年间平均每年递增仅1.02%。
二、改革开放后:经济持续发展,收入迅速增加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为中国经济发展带来转机,国民经济高速发展,农民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改革开放三十年是武进经济发展最快,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最多的三十年。武进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241元增加到2008年的11219元,增长45.6倍,平均每年增加366元,年均增长13.7%,为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摆脱贫困,解决温饱,实现全面小康,迈向现代化的历史性跨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农民收入增长速度为标志,改革开放后的武进农民收入增长大体可以分为六个阶段:
1979-1984年的快速增长期。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标志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拉开了序幕。1982年至1984年连续三年中共中央发布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解决了联产承包制的性质问题、人民公社体制改革问题和促进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问题。从1982年起,武进农村实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一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实行,改善了农业生产关系,解放了农业生产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农民收入大幅增加。198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63.21元,比1978年增长1.3倍,在六年的时间内实现了农民收入翻了一番,年递增15.1%,多数农民已摆脱贫困,过上了温饱生活。这一时期,家庭经营收入迅速增加,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1985~1989年的迅速增长期。 1984年农业大丰收后,武进同全省乃至全国一样,出现了流通阻滞、积压严重的低水平的结构性农产品过剩,一方面农民卖难,另一方面国家财政补贴包袱加重。1985年、1986年中共中央继续发布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重点是改革农产品统派购制度和进一步摆正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等问题,取消了实施长达30多年的农产品统派购制度,对搞活农产品的生产及流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农民人均纯收入1987年达到1052元,比1978年翻了两番,1989年的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503元,四年间的年均增幅达到20.3%。
1990~1991年的下滑期。由于1988~1990三年治理整顿,宏观调控与经济发展硬着陆的影响,加上自然灾害的影响,经济发展进入低潮期,农民收入经历连续两年的下降,由1989年的1503元下降至1449元,累计下降3.6%。
1992~1996年的高速增长期。三年治理整顿结束,小平南巡讲话后,国民经济迅速进入高增长期,乡镇企业在振兴农村经济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同时国家连续两次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农业增产不增收的矛盾缓解,农民收入迅速回升,这期间,农民收入达到5046元,年均增长29.6%,其中1993年农民收入达到2384元,比1978年翻了三番,1995年农民收入达到4193元,比1978年翻了四番。
1997~2000年的缓慢增长期。这一时期正处国民经济再度转入发展低谷期,乡镇企业的发展处在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改革的磨合期,同时受“三角债”和集资款影响,发展滞缓,同时农副产品自1997年起持续低迷,农副产品收购价四年间下降了30%左右,农民增产不增收现象十分突出,2000年,农民收入为5211元,比1996年增加166元,年均递增0.7%;
2001~2008年的持续稳定较快增长期。进入新世纪,农民收入在多方有利因素共同作用下,经历了从低速增长到较快增长的发展转变,特别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后,区委、区政府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有效贯彻文件提出的9个方面22条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这一时期,以市场经济条件下主体明确、产权清晰、职责分明、自负盈亏的民营经济地位的确立,为企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苏南模式”进入新的发展期,同期外向型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果,整个国民经济进入了改革开放以来第三个高增长期。农民收入呈现持续稳定以较快速度增长。 200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219元,8年间年均递增10.1%,其中200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883元,比1978年翻了五番。
改革开放以前,参加集体劳动挣工分是农户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在1978年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工分收入占81.3%,收入结构极为单一。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武进农民收入结构发生了质的变化,主要体现在收入来源构成的多元化、非农化。
农民收入由实物为主转向货币为主。改革开放之初,农民收入中实物收入占50%左右,随着商品经济日趋活跃,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到1984年农民收入中货币收入已达到近80%,进入新世纪,农民收入中的货币收入比重已稳定在90%以上。
家庭经营收入仍占重要地位,比重渐趋下降。自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户成为独立的生产经营单位,使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紧密结合,家庭经营收入迅速增加,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2008年,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人均2356元,占全部纯收入的21%,与1984年相比,下降了56个百分点。在家庭经营中,第一产业收入比重下降尤为明显,从1984年的89.6%下降到2008年的59.1%。
家庭经营收入构成中非农收入比重明显上升。家庭经营二、三产业发展迅速,且行业门类齐全,2008年二三产业收入所占比重达到40.9%,比1978年上升了39个百分点,比1984年上升了30.4个百分点。
工资性收入占比重迅速提高,成为第一大收入。改革开放之前,农民收入以工分及分配的实物收入为主,工资性收入所占比重不到20%,乡镇企业的发展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广阔的就业空间,2008年农民的工资性收入达到8013元,占纯收入的比重已达71.4%。
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成为提高农民收入新的组成部分。在走向市场的过程中,农民投资理财的观念发生了变化,在走向市场的过程中,农民投资理财的观念发生了变化,随着农民家庭拥有的资产增多和政府在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过程中,直接或间接把部分收入转移支付给农民,农民非经营性收入显著增加。2008年农民财产性和转移性纯收入850元,比1978年增长51.5倍,年均递增14.1%,构成农民收入增加新的组成部分。
生活消费实现历史性三大跨越
收入增加,带来消费变化。60年间,农民生活从贫困→温饱→全面小康→迈向现代化,消费内容由生存型向享受、发展型转变,消费能力大幅度升级,消费理念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一、为温饱奋斗的改革之前三十年
改革开放之前三十年,武进农村居民消费发展起起落落几经波折。 “一五”时期,随着经济建设的恢复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1958年大跃进又将中国经济带入低谷,紧接着三年困难时期,人民生活明显下降。文革前国家经济刚刚复苏,长达十年的文革又把中国经济推向崩溃的边缘,人民生活水平停滞不前。
调查资料表明,1955年农村居民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5元,其中食品消费136元,占消费支出的77.7%,其他方面的消费不足30%;1978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4元,其中食品消费133 元,占消费支出比重为72.3%,与前20多年相比没有变化。改革开放之前三十年农村居民大部分消费都用在衣食温饱方面。
二、 迈向全面小康的改革开放三十年
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已显著提高,尤其是改革开放所带来的市场物质日渐充裕,带来了农村居民消费质量和消费观念的历史性变化。
(一)食品消费结构改善,营养水平提高。在饮食结构中,传统的主食消费比重下降,农民吃好、吃精、注重快捷方便的倾向日趋明显,营养价值较高的肉、蛋、奶等食品消费比重上升。
改革开放初期,吃饱是武进农民生活头等大事。1978-1984年人均消费粮食(原粮)300公斤以上,蔬菜170公斤左右。副食品主要是高热量、高脂肪的猪肉。1978年人均消费猪肉9.2公斤,人均消费鱼虾2.3公斤,食品消费以吃多、品种少、吃饱为特征。1986年人均消费猪肉17.6 公斤,占肉禽类消费的93.4%,人均消费鱼虾3.9公斤,人均消费水果和果用瓜5.5公斤。
90年代中期,武进农民生活水平已初步达到农村小康,食品消费逐渐以讲营养为主,高热量、高脂肪的猪肉消费比重有明显下降,1995年,人均消费猪肉19.1 公斤,占肉禽类消费的76.4%,人均消费鱼虾7.98公斤,人均消费水果和果用瓜14.2公斤。
进入新世纪,武进农民生活凸现健康消费,注重生活的享受与发展。食品消费中猪肉比重明显下降,高蛋白、低脂肪、低热量的牛羊肉、家禽、鱼虾类食品明显上升,奶及奶制品从无到有,消费量快速增加。
2008年我区农民食品消费支出人均2930元,比1978年增长21倍,年均增长10.8%;肉禽类、水产品人均消费量分别为21公斤、11公斤,分别比1978年增长1.3倍和3.8倍,奶类消费从无到有达到11.6公斤,水果及果用瓜34.49公斤,人均消费粮食(原粮)220公斤,比1978年下降176公斤。在外饮食支出不断增加,2008年人均在外饮食为345元,占到食品消费支出的11.8%。
(二)衣着消费多样化,家庭设施、用品现代化。改革开放30年,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衣着时尚高档,居住宽敞舒适,交通、通讯方便快捷。农民对“形象消费”逐渐产生兴趣,用于这方面的消费支出不断增多。农村居民已由过去缺衣置衣的被动消费过渡到注重服装面料、款式、品牌及整体搭配的主动消费。过去一统天下的布鞋、胶鞋和凉鞋,已被各种的皮鞋、旅游鞋、时装鞋所替代。2008年农民用于衣着方面消费支出人均563元,比1978年增加545元,增长30.3倍。农民衣着消费逐步从耐穿、实用型向时尚、高档型转变,在择衣上更趋向于成衣化和高档化,求新求美的心态日趋增强。
农民居住条件、环境的改善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生活水平提高最显著的特征,是反映一个地区人们生活消费水准提高的重要综合性指标。人们在满足基本生活需要之后,就开始追求更高的居住生活质量。2008年农民用于居住消费的支出人均1641元,比1978年增加1616元。30年间农民居住条件发生了巨大变化。上世纪60-70年代居住条件极为简陋的毛草房、土坯房已成历史,人均住房面积从18.6平方米增加到75.8平方米,增长了3倍。农村住房已基本完成了平房向多层、小高层的转变,土坯房向砖混、钢混结构的转变。81%住户使用水冲式厕所,89%的住户安装有空调,61%的住户炊事使用液化气,农户住宅电话和饮用自来水普及率从无到有达97%和90%,室内外配套设施向着城市化迈进。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进步,交通条件的改善,信息交流量的扩大,我区农村交通、通讯事业也得到长足的发展,农民通讯手段发生了巨大变化,昔日人们信赖的信函、电报传递信息,正在被方便、快捷的电话和移动手机替代;交通工具从自行车向摩托车,再从摩托车向私家车发展。2008年农民人均用于交通和通讯消费支出931元。其中,交通通讯用品支出为人均525元,人均通讯费支出243元。2008年底,农民家庭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达7辆,摩托车为137辆、电话285部,其中移动电话188部。2008年全区村村通黑色路面和水泥路面达到100%。
(三)健康意识增强。身体健康是家庭幸福的基础条件,广大农村居民愿意在医疗保健方面投入更多的金钱。农民在物质生活逐渐丰富的同时,越来越注重对自身的保健。2008年农民医疗保健消费支出人均为626元,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农村合作医疗建设,健全了农村医务室,基本做到了小病不出村,大病有保障,同时进一步加强了药品价格的市场监管和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既方便了农民有病就医,又为农民合理减少医疗费用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文教娱乐消费逐年增加。改革开放初期至80年代中期,武进农民文教娱乐生活比较单调,除了听听广播、看几场露天电影外,几乎没有其他娱乐活动,1978年农民人均文化生活服务支出仅为3.1元,到1986年农民人均文化生活服务支出仅为33.5元,占生活消费的比重为4%,其中,人均教育支出为4元,教育支出以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为主。随着经济的发展,物质条件的改善,农民日益注重精神文化生活的充实,重视文化教育的投入,旅游、休闲娱乐已成为农民新的消费需求,到1995年,人均文化生活服务支出已达372元,占生活消费的比重为10.9%,其中人均教育支出达到286元;2008年,人均文化生活服务支出已达987元,占生活消费的比重为11.8%,比1978年增加984元,年均增长21.2%,其中人均教育支出523元,教育支出从20年前的义务教育向学龄前教育和高等教育两头延伸,百户家庭中有8名在校大学生;百户家庭家用计算机普及率达到27%,农民生活开始步入信息化时代。
(五)消费能力升级。改革开放前10年,普及电风扇,农民夏季纳凉从户外转入室内,自行车成为普遍代步工具。20世纪80年代中期,农民生活中一次性大宗支出主要是缝纫机、自行车、电风扇和黑白电视机等百元级消费,少数家庭拥有小尺寸彩色电视机;90年代中期,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占纯收入比重下降到80%左右,年年有一定结余,以电冰箱、彩色电视机、中低档摩托车等千元级耐用消费品成为农民生活消费的热点,普及率迅速提高。1999年百户家庭拥有电冰箱、摩托车、彩色电视机分别达到42台、64辆和80台。进入新世纪,农民生活消费支出占纯收入的比重70~80%之间,生活消费能力明显提高,进入万元级阶段。婚嫁、新居落成一次性购买上万元的高档电器等生活耐用消费品,一些家庭购买近万元的高档摩托车、计算机、钢琴和彩色电视机,少部分家庭开始购买私家车,向十万元级消费升级。
(六)消费品位提升,精神生活充实。1978年,我区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6.8元,其中商品性支出与服务性支出的比重为98.3%和1.7%,到1985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86.8元,其中商品性支出与服务性支出的比重为97%和3%,其时,农民家庭生活消费中服务性支出主要是粮食加工(轧米)、服装加工费、义务教育学杂费和医疗费。随着收入水平的长期稳定较快的增长,农民生活水平不断地向更高层次演变。2008年,商品性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比重69%,服务性支出的比重上升到31%,人均生活消费服务性支出达到2586元,年均增长25.1%。人们对生活服务的要求和内容更加丰富、领域进一步拓宽。2008年我区农民生活消费服务性支出中,人均用于外出休闲旅游的餐饮、交通、住宿、门票等服务性费用622元;用于家居装璜、家用电器修理、家政服务等服务性费用521元;用于邮电通讯、电视等服务性费用243元;用于教育、医疗保健等服务性费用964元。服务性消费的形式和性质体现出提供服务的专业化和社会性,服务消费的个性化,服务行为和消费行为的一体化特征。
2006年,武进通过了江苏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四大类18项25个指标的监测验收,率先在全省实现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社会公众认可、老百姓得实惠的全面小康社会。在区委区政府“两个率先”目标的指引下,必将为农民生活的改善和提高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武进人民,生活将会更加富裕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