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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42027/2009-00001
主题分类: 税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税务局  
产生日期: 2009-01-09 发布日期: 2009-01-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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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各地国、地税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征管范围调整方案落实到位,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及时向省局反映。

 

二○○九年一月九日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09年1月12日印发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打字:王静    校对:税政二处 叶华

 

 

国家税务总局文件

 

国税发〔2008〕12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

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质量和效率,经国务院同意,现对2009年以后新增企业的所得税征管范围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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