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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357/2006-00019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国土资发〔2006〕34号 发布机构: 国土局  
产生日期: 2006-09-15 发布日期: 2008-04-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土地开发复垦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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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武国土资发〔2006〕34号
 

关于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武国土资发[2006]34号

 

各国土资源所:

    为全面完成年初确定的2006年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新增耕地4000亩的目标任务,请各所抓紧实施本年度的入库项目。全区53个项目,除6个已无法实施的项目外,其余47个项目必须在9月底前保质保量完成,以确保区局在10月份向省厅申请验收。

    为保证我区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请各所认真做好土地后备资源的调查工作,积极申报2007年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所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方向认真做好2007年度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的论证申报工作,并按要求填好申报项目明细表,明细表附图用2004年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凡位于土地利用规划建设区内的、图斑地类与现状地类不一致的项目一律不得上报。

2、各所在项目申报前,要做好项目的可行性方案,以确保入库项目当年9月底前能够实施完成。

3、项目规模要求。土地开发新增耕地面积一般不小于50亩;土地复垦项目新增耕地面积一般不小于30亩;土地整理项目面积一般不小于400亩,且新增耕地面积占总面积的10%以上。土地开发项目、土地整理项目为一块地,土地复垦项目地块数不超过3块,且每个地块新增耕地应在10亩以上(窑业用地、零星村庄用地复垦可适当放宽)。

4、各所要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工程预决算制度,在项目开工前搞好投资预算,竣工后搞好决算。

5、申报项目明细表请于9月20日前报局耕地保护科,局组织相关科室在9月30日前,对入库项目进行实地勘查。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武进分局

二○○六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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