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市统计局职能配置
一、 职能调整
将农业统计、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的业务性工作交由事业单位承担。
强化对科技进步、产业结构调整、现代化进程和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等的统计监测职能,加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情况的预警预测工作。
二、 主要职责
(一) 依照国家统计法律、法规拟订全市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规划,制定全市统计调查计划,检查监督全市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二)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贯彻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负责全市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依法审批全市各部门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
(三)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重大的市情市力调查和专项调查。
(四) 改革现行统计方法制度,逐步建立满足国家、服务地方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统计调查方法和统计指标体系。
(五) 组织各镇、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搜集、整理、提供全市基本统计资料。依法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开展科技进步、产业结构调整、现代化进程和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等的统计监测。建立和完善国民经济预警预测系统,为市委、市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统计咨询服务。
(六) 搜集、提供省内及国内部分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资料,为市委、市政府及时提供对比分析等专题研究报告。
(七) 依法统一管理、公布全市基本统计数据,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检查、审定和管理各部门、新闻媒介引用的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统计指标的发布。整理、提供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考核指标。
(八) 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提高网络环境下统计数据采集和统计信息服务的能力。
(九) 负责全市统计干部队伍业务建设,制定全市统计干部继续教育规划,组织指导全市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和专业资格考试。组织指导并督促全市部门、镇、村和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和统计登记工作。
(十) 指导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综合抽样调查队、统计检查所、统计师事务所、统计计算中心的工作。
(十一)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