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常州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劳动工资统计监审工作的通知》(常统发[2008]3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劳动工资统计工作,促进统计基础建设,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经研究,决定对金融部门开展劳动工资统计监审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审对象及时间:
监 审 对 象
监审时间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支公司
2008年8月5日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支公司
2008年8月6日
中国农业银行常州市武进支行
2008年8月7日
二、监审内容:2007年年报和2008年1-2季度劳动工资统计制度执行情况和统计基础工作;劳动报酬和工资总额、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平均人数等主要指标的统计数据。
三、监审人员:
武进区统计局综合科及统计检查所人员。
请被检查单位安排统计人员和会计人员配合我局检查人员做好监审工作,并准备好统计资料和会计资料。
常州市武进区统计局
二○○八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