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统计站、开发区综合统计,区各有关部门:
2008年全区统计法制工作要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统计局关于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要求,扎实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充分发挥统计监督的职能作用。
一、扎实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增强统计法治意识
1、认真贯彻落实全区统计“五五”普法实施方案,结合《统计法》颁布25周年纪念活动,掀起宣传贯彻《统计法》的热潮,组织各级领导、企事业单位法人和统计人员学习统计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统计的能力和水平。
2、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统计信息网站、广告牌和宣传栏等多种媒体,广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统计法》的社会知晓度,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法制观念。
3、抓住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契机,大力宣传《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做到依法统计、依法普查。各级各部门要及时上报普法宣传工作情况,并建立台账,便于检查考核。
二、认真开展统计监督和检查,提高统计法制工作效能
1、全年计划对5个镇、10个行政村和100家工业企业的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统计持证上岗和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情况、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2、强化专业统计监督,组织开展对固定资产投资、能源、服务业、劳动工资等统计监督检查。
3、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对一、二、三产业统计数据自查自纠,特别要对能源消耗大户和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进行检查核对。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梳理,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健全诚信统计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及时上报。
4、各镇、开发区要继续开展对三个村和五个企业的统计监审工作,区各有关部门也要对所属企事业单位开展统计检查与监审。要按照统计监审的要求,规范操作程序,提高监审质量,并上报《武进区统计检查情况表》和《统计监审情况报告》等材料,切实把全员统计执法活动不断推向深入。
5、认真做好统计信访案件查处工作,加强《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
三、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遏制统计违法行为
对各类统计违法案件,视违法情节轻重依法分别作出处理。
1、对轻微的统计违法行为,以教育和责令整改为主,及时下发统计法律文书,限期整改。各镇、开发区在统计管理活动中,要学会依法使用统计法律文书,使统计法律文书的应用成为统计法制工作的重要手段。
2、对严重违反《统计法》和统计方法制度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在新闻媒体进行曝光,以增强《统计法》的威慑力。
四、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维护更新工作
1、继续开展镇级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各镇、开发区要进一步完善统计进度数据库、历史数据库、基本单位名录库、基层统计人员名录库等,巩固和扩大统计规范化建设成果。
2、继续加强村级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不断完善和提高村级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水平,健全统计基础台账,努力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3、加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有资质的建筑企业和房地产企业的统计规范化建设,要求企业如实上报统计数据,依法设置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全面贯彻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4、按照《常州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各镇、开发区要做好新增法人单位的填表、审核、录入、汇总和上报工作,加强对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更新。
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统计执法水平
1、开展统计执法工作需要一支精通统计业务和统计法律的执法队伍,统计检查员要加强学习,年内将组织举办统计检查员培训班,不断提高统计执法水平。
2、各级统计人员要严格遵守统计职业道德,坚持求真务实、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坚决抵制虚报、瞒报、迟报、篡改、伪造统计数据的违法行为。统计检查员要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努力维护统计数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常州市武进区统计局
二○○八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