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文化体育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镇(街道)体育工作,加快我区体育现代化建设步伐,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和谐社会建设,经研究,决定继续对全区镇(街道)文体站体育工作进行考核。现将《2008年武进区镇(街道)文化体育站体育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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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文化体育 考核 通知
抄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常州市武进区体育局办公室 2008年7月4日印发
共印30份
2008年武进区镇(街道)文体站
体育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1、组织建设:文体站体育工作制度建设、专(兼)职体育工作人员综合素质、镇级群众体育组织、村(社区)体育俱乐部。
2、全民健身:村(社区、自然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数量、每万人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每万人晨(晚)练点数量、国民体质测定、举办全民健身月活动。
3、综合工作:举办镇级各类群体活动、参加区级各类群体活动、获区级以上体育表彰奖励、体育宣传和上报信息工作、体育设施日常管理、提档升级。
4、保障条件:镇级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体育事业经费。
5、加分工作:举办镇级综合性运动会、承办区级以上体育活动,
代表区、市参加市以上健身活动和比赛。
二、考核办法:
1、考核范围为全区各镇(街道)文体站,每年组织对文体站体育工作考核评定一次,考核内容和评分办法根据每年体育工作任务作适当调整。
2、参加考核的文体站,根据当年开展体育工作情况,对照考核内容和办法,自行评分,并按照条款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镇政府审核后,加盖公章,于当年12月15日前报区体育局。
3、考核采用定性和定量评定相结合的办法,由区体育局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按评分高低排定名次,考核结果经区体育局局长办公会审定,予以确认。
4、考核工作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凡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取消当年参加考核资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奖励办法:
获得总评分前六名的文体站,授予年度体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总评分未进入前六名,但与上年度名次相比进步最大的文体站授予鼓励奖,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附:2008年武进区镇(街道)文体站体育工作考核评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