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上级主管单位同意申请证明;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税务登记复印件;
5、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6、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7、文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8、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
9、法人代表和总经理的简历表;
10、中国星级饭店评定报告书。
二、办理程序
受理→检查→评审→批复
三、办理结果
批复
四、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内现场勘察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责任部门
区旅游局行业管理科
联系电话:0519—6310446
旅游局提醒:
除上述申报材料外,不再需要任何其它材料。如有违反,可以向旅游局投诉。投诉电话:6310237
三星级以上饭店评定的办事程序
受理→审核→上报→评审→批复
签章
5个工作日内上报市旅游局
国内旅行社审批的办事程序
国内旅行社:
2、成立国内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3、国内旅行社章程;
4、总经理履历表及学历证明、任职资格证书;
5、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职称复印件,3个以上导游人员导游证;
6、经营场所证明(不得少于80平方米、门市接待面积不得少于25平方米);
7、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8、旅行社技术报告书。
受理→审核→现场勘察→上报→批复
国内旅行社:15个工作日内上报市旅游局。
旅游区质量等级评定的办事程序
1、申请报告;
2、对照旅游区质量等级评定条件自检打分;
3、游客意见抽样调查自评表;
4、各项台账资料;
5、景观质量和旅游资源报告。
国家AAAA、AAA级:
申请→初审→推荐、审核→评定→审批、公告
国家AA、A级:
申请→初评→评定→审批、公告
区旅游局规划开发科
联系电话:0519—631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