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文化系统综治平安创建工作总结
2008年,文化系统综治平安创建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综治委的大力指导下,在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紧扣全年工作目标任务,抓住工作重点,调整工作思路,破解工作难题,综治平安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回顾全年工作,主要做了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网吧、娱乐场所管理,市场经营秩序有了新的面貌。
网吧是综治平安创建工作的重点,也是社会各界和群众关注的焦点。今年,我们牢牢抓住网吧市场作为加强管理的主抓手,以优化市场结构、促进规范经营作为主方向,把未成年人进入和不进行有效身份证件核对登记作为监管重点,深化网吧市场的管理工作,网吧市场得到健康发展,网吧产业得到有效提升。
(一)开展“迎奥运、促和谐”暑期集中整治行动。7月1日-8月31日,针对暑假期间违法经营多发的情况,我局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冒着夏日酷暑,放弃休息假日,对全区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市场进行了拉网式检查。主要查处包括未成年人违法进入网吧和娱乐场所、网吧没有开展上网人员有效身份证件登记核对工作、电子游戏经营场所设置和开展赌博游戏机活动、经营场所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等。整治中,共出动检查人员450人次、检查网吧250家次、歌舞娱乐场所76家次、电子游戏机场所87家次、查处网吧未按照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22家,网吧违法接纳未成年人16家,没有悬挂证照1家,电子游戏机违法接纳未成年人3家。取缔无证游戏机8家,收缴赌博型电子游戏机电路板37块,取缔无证电子游戏机经营场所8家,配合工商部门取缔无证照经营“黑网吧”2家。
(二)做好中央文明办检查组对武进区文化市场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检查考评工作。3月26日,我局在图书馆三楼会议室召开城区网吧和电子游戏室经营场所负责人会议,对做好迎检工作全面部署,并将我局统一印制的网吧未成年人禁止和电子游戏机室限入标志170块发放到每个场所。3月31日-4月2日,我局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分成两组,对城区和有关镇的网吧和电子游戏室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对没有达到要求限期整改,对违法经营的情缘网吧等进行了查处。4月17日上午,全国文明办检查组检查了湖都游戏室和江南易点网吧。10月中旬到11月中旬,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考评组又对我区进行一个月的暗访,对我区的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为常州市获得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先进市作出了努力。
(三)组织实施网吧星级创建评定工作。为了加强对网吧的管理,细化管理标准,优化管理手段,我局牵头公安、工商、电信、网吧协会,通过前期的调研和了解,并广泛征求意见,研究和制订了武进区网吧星级评定评分标准的初步方案。网吧分为三星、四星、五星级,星级越高,表明网吧的规模和管理水平越高。8月,我们召开网吧理事会议,全面部署了网吧的星级创建工作。今年为创建的第一年,争取三年完成星级创建评定。每年年底由网吧对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自行申报,由考评小组进行实地现场考评,并综合管理部门的意见,对达到相应等级标准的网吧授予星级铜牌。目前,星级网吧的评定创建正在组织实施当中。
(四)加强对电子阅览室的监管。随着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推进,我区开展实施村村建设电子阅览室。由于发改局、电信局等组织单位对网吧条例缺乏应有的了解、没有制订相应的规范标准以及建设单位受利益驱动,部分镇村的电子阅览室建成了彻头彻尾的“黑网吧”,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网吧经营秩序,社会反响非常强烈。为此,我们及时进行市场调研和了解,并积极与工商、公安等部门沟通,撰写了《关于农村电子阅览室趋向“黑网吧”的调查报告》,上报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9月,我们多次与发改、电信等部门主动沟通和宣传,并召开协调会议,研究出台了村级电子阅览室建设规范。进一步明确电子阅览室的定位、投资主体、选址、电脑数量和今后长效管理的措施,避免电子阅览室在建设中
被异化。同时,对已建的12个不符合村级电子阅览室建设规范的,提出自行整改。10月,我们会同工商、公安部门对不符合要求的雪堰镇前桥村、南宅村电子阅览室依法予以取缔。目前,全区电子阅览室的建设工作按照村级电子阅览室建设规范要求在推进。
(五)开展电子游戏机经营场所的普查工作。为全面了解电子游戏机经营场所的情况,规范游戏机市场经营秩序,按照省文化厅的要求,部署电子游戏机经营场所的调查普查工作。一是召开电子游戏机经营场所负责人会议,提出普查工作的时间、任务和要求。二是组织业主进行自我核对登记,上报登记表。三是开展检查登记核对、汇总上报。据统计,共有电子游戏机经营场所69家,游戏机数量达到1793台。
二、加强音像市场管理,音像正版经营状况有了新的突破。
(一)开展打击经营非法音像制品行为专项行动。时间从3月1日-4月30日。2月底,我局会同知识产权局、整规办等部门联合召开全区音像制品经营单位宣传动员大会,明确了集中整治的阶段性任务。并要求业主自查自纠,主动上缴非法音像制品。3月1日开始,我局文化市场稽查队分两个组,对全区音像单位进行全面拉网式检查,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音像游商摊点进行取缔。据统计,出动执法人员90人次、共检查音像经营单位210家、收缴非法音像制品3.4万多张、立案调查处理10件、取缔无证音像制品经营摊点19家。
(二)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周”音像整治集中活动。4月21日,我局牵头整规办、知识产权局、公安局、工商局联合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湖塘镇鸣凰农贸市场西侧简易房和牛塘镇小商品综合市场进行了突击检查,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共检查16家音像单位,取缔无证音像制品经营点11家、收缴非法音像制品7300多张。此次音像整治集中行动严厉地打击了无证无照音像非法经营行为,维护了音像市场的经营秩序。
三、加强印刷市场、书刊市场管理,市场日常经营行为有了新的规范。
一是做好全区印刷企业的年检换证工作。按照省市新闻出版部门的统一要求,1月10日始,对所有印刷经营企业进行登记、年审,并上报省市进行换证。共有出版物印刷企业5家、包装装潢印刷企业363家、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152家、复印打印企业80家通过年检换证工作,年检率达到92%。企业变更21家,注销企业8家。
二是配合工商部门整治违法虚假广告活动。5月,我局组织人员对包装装潢印刷、复印打印一类从事广告业务的武进区广告公司、武进区明星广告公司等进行了检查,要求业主规范经营,从印刷渠道上杜绝虚假广告的制作和印刷。
三是加强全区印刷企业的检查和监管。结合年初印刷企业的年检换证工作的情况,加大了印刷企业的检查力度,对部分包装装潢企业、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复印打印店进行检查。对常州市盛杰印刷厂等2家企业责令整改,对横林鑫达复印店、大学新村2家无证复印店进行调查处理。7月,按照省市对印刷复制企业专项检查的要求,我们对印刷企业进行了抽查,共检查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企业58家。总体情况来看,这些企业基本能做到落实五项制度,规范经营,未有明显的违法经营行为。
四是做好出版物发行单位的年检工作。年初,按照上级新闻出版部门的统一部署,组织全区130家书刊经营单位进行年检,年检率达到98%。
四、开展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文化市场安全工作有了新的加强。
安全事关稳定,安全事关生命。今年,我们把安全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来抓,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贯穿于市场管理的全过程,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确保全区文化市场的安全运行。
年初,根据省文化厅关于转发《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对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苏文办[2008]9号)的文件精神和市的部署,我局积极组织文化市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召开全区文化场所安全工作会议。6月2日在锦海大酒店红磨坊大剧院召开了全区网吧、娱乐场所业主会议,250多人参加。会议上下发《关于进一步对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并与业主签订安全生产职责告知承诺书。二是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工作。由各场所对照要求查找问题,自行整改。三是组织一次全区范围的文化经营单位安全工作抽查。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强化文化场所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消除文化场所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 。
深圳舞王俱乐部发生特大火灾以后,我们紧急部署娱乐市场的突击检查。2008年9月24日至28日,区文化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区的文化娱乐场所主要是歌舞娱乐、电子游戏游艺、演出等场所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各娱乐场所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悬挂在经营场所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是否张贴。场所的应急通道是否畅通,应急标志是否齐全,灭火设备是否配备齐全,应急照明是否正常,是否有专人负责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场所内是否有未成年人,灯光亮度是否符合要求,包厢门锁是否有反锁装置,透明门窗是否符合要求。在此次检查中发现,绝大多数娱乐场所安全生产意识较强,安全生产总体情况良好,证照齐全;营业期间安全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场所内无明火;均配备必要的应急照明设施和紧急疏散指示标志。但个别娱乐场所负责人的消防安全意识不强,部分场所在营业期间安全应急疏散通道闭锁或阻塞,应急照明灯不亮,灭火器过期、压力不够,配备数量不足,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这次检查共检查娱乐场所115家次,对邹区俊杰大酒店歌舞厅、湟里荣盛歌舞厅等14家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责令限期整改,对芙蓉百乐门歌舞厅等4家无证无照娱乐场所进行关停。
五、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文化市场环境有了新的改观。
为了营造学校周边平安、和谐的教书育人的环境,确保学校安全稳定,根据全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市综治委《关于印发<为了明天——全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和武综办[2008]9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文化市场的特点,全面部署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经营秩序的整治。一是制订了全区校园及周边文化市场经营秩序综合整治行动方案。重点整治的范围主要为网络市场、音像市场、书报刊市场、电子游戏(艺)场所、歌舞娱乐场所和演出市场。二是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全区所有中小学的名单、分布情况以及周边文化市场状况。三是深入部分重点学校调查,了解学校周边的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开展整治工作。四是组织集中整治行动。9月1日-20日,我们根据教育部门反映的情况,组织执法人员分别对横山桥芙蓉初中、奔牛中学和大学城的学校周围的文化市场开展了全面的清理,先后检查网吧、音像单位、娱乐场所37 家,取缔无证流动音像书刊摊点2家,取缔无证电子游戏机室2家,收缴电子游戏机4台,通过集中整治,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环境基本得到了净化。
六、全力做好全国哀悼日期间的市场管理,文化市场执行力有了新的强化。
根据国务院公告和文化部文明电字[2008]21号通知精神, 2008年5月19日0时至21日24时全国所有歌舞、游戏(艺)场所停止举行一切娱乐活动;停止各类演出及相关活动,停止网吧内的各种游戏娱乐活动;停止各类游戏网站、游戏频道的经营活动。接到紧急通知后,我局立即进行安排部署。一是制订和下发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的紧急通知,提出相关工作要求。二是发电话通知,及时告知网吧和娱乐场所经营单位执行哀悼日期间的通知精神,并在经营场所张贴暂停营业3天的告示。三是制发函件,要求电信部门暂停接入互联网上网服务信号。四是组织力量,进行全面检查。全国哀悼日的第一天下午和晚上,文化市场科、文化市场办、文化市场稽查队全体人员分成两个组,以湖塘中心城区为重点,对所有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游艺经营场所、演出场所、电影放映单位进行一家一家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绝大多数经营单位能执行通知精神,暂停营业率达到99%,较好地营造了悼念遇难同胞、支援抗震救灾的氛围。
七、继续做好行政服务工作,加强审批改革,行政服务效能有了新的业绩。
群众利益无小事。行政服务工作面对广大基层群众,行政服务的效率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利益。今年,我们紧紧围绕“效能建设巩固年”的要求,不断提升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流程、做到主动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行政服务效能工作得到不断提高。
3月,按照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武进区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围绕“提升机关效能、创优发展环境”的要求,开展第四轮审改工作。一是全面清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经过清理,文化市场行政许可事项共6项、非行政许可1项、行政服务事项4项,设立依据11个、收费依据和标准6类。所有的行政许可服务项目全部做到“应进必进”。二是及时上报审改材料。5月上旬,我们将梳理出来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服务事项、设定依据等材料报区法制办审核,并通过初审。三是全面公示。通过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区政府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通过审改,使行政服务工作更加高效、公开、规范。到目前为止,文化局行政服务窗口共受理626件,其中即办件382件、承诺件244件(含上报件),办结每一办件平均为4.2天,受理办结率达到99%以上,答复满意率达到95%。
2009年文化系统综治平安创建工作要点
一、深化网吧管理,规范网吧经营行为。
1、落实全区网吧发展总体规划,加强网吧的设立和变更的审批管理,大力发展连锁网吧,引导网吧向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经营方向发展。
2、继续开展以网吧星级评定为主要内容的网吧行业提升活动,促进网吧经营日益规范。
3、充分引导“五老”义务监督员对网吧的监督作用,调动“五老”义务监督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联系和沟通。与关工委联合到部分镇召开义务员座谈会,交流相关工作。
4、强化行业自律,发挥网吧协会的功能和作用,指导网吧协会开展日常活动。每半年召开一次常务理事会议,研究安排协会工作。
5、加大对网吧的执法力度,开展以暑假、寒假为重点网吧整治活动。重点查处没有进行有效身份证登记核对和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经营活动。与工商、公安的配合,查处无证经营的“黑网吧”。
二、深化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出版物经营秩序。
1、继续做好书报刊经营单位的检查监督,重点打击地摊、游商等不法商贩,与教育等部门开展以学校周边地区为重点的集中整治行动,查缴非法书刊出版物,加大对淫秽色情图书和有害卡通画册的治理。
2、加强对全区音像市场的监督,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组织对全区音像市场的集中检查工作,收缴非法音像制品。
3、加强印刷企业管理,规范印刷经营行为,引导印刷企业规模发展。与工商部门联合加强对无证印刷经营单位的查处
4、牵头组织全区的扫黄打非集中行动。以“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加强与区扫黄打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系与沟通,牵头开展1-2次有影响、有成效、有威慑力的集中行动,造成较大的声势。
三、深化演出市场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发展。
1、加强对民营演出团体的管理,鼓励民营演出团体发展,引导民营演出团体规范经营。进一步健全和活跃演出经纪市场,开展演出场所、个体演员、个体经纪人的登记备案工作,强化演出经纪机构的管理。
2、加强营业性演出市场的管理,以大型商业性演出作为监督和管理的重点,坚决取缔节场、庙会期间非法大蓬演出活动,与工商、公安等联合依法打击含有色情淫秽、格调低下内容表演活动,取缔无证演出活动。
四、深化娱乐市场管理,规范经营行为。
1、加强对歌舞等娱乐场所的管理。查处接纳未成年人、没有登记营业日志、灯光偏暗等违规经营行为。协助消防等部门做好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工作。
2、加强对电子游戏、游艺经营场所的执法检查,查处以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在非国家法定节假日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协助公安部门加强查处经营赌博型游戏机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五、深化行政服务工作,优化服务质量。
1、增强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流程,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
2、完善行政审批程序。做好各类文化经营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核、上报和许可证的管理工作。
3、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符合条件并经窗口受理的各类办件,要在承诺期限办理,办结率要达到100%,因某种因素而没有受理或无法受理的,答复满意率要达到100%。
六、深化队伍建设,提升管理干部能力。
1、注重学习,不断学习文化市场管理法律法规,树立法制观念,强化法律意识,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办案工作质量。
3、规范执法行为,注重文明执法、和谐执法,树立良好的文化市场执法队伍形象。
武进区文化局
200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