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执法工作;推进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
(二)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区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以及各级政府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工作的意见;组织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实施国家和省的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组织制定提高全区质量水平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区质量监督工作。拟定上报全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协助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实施国家产品免检制度,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管理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依法管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四)组织依法查处违反质量、标准化、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政府授权,组织实施全区有关专项打假活动;负责全区 “打假办”的日常工作。
(五)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和监督农业、工业及服务业标准的贯彻实施;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管理企业标准备案;负责全区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六)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监督、管理全区的计量器具;组织实施监督量值传递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负责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证的管理工作;规范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组织实施对商品量的监督;指导企业计量工作。
(七)统一管理全区质量认证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认证工作的政策、措施、规划和计划;参与有关技术机构的考核工作;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区产品质量和质量体系认证工作。
(八)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气等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工作。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气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九)管理、协调、指导全区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拟定全区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项目计划,协调和指导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负责对全区产品质量公正检验机构、计量公正服务机构等技术监督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
(十)承办上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