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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食品安全示范区迎接验收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732249450/2008-00030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食药安委办〔2008〕12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产生日期: 2008-06-06 发布日期: 2008-06-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食品安全示范区迎接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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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食品安全示范区迎接验收工作的通知
武食药安委办〔2008〕12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目前,我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已进入攻坚阶段,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将于6月中下旬对我区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届时,将随机抽取镇(开发区、街道)、村(社区)和农产品基地、屠宰场、食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食品店、餐饮店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现场评查。根据区政府和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迎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创建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从保障全区人民饮食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高度,从构建和谐武进、推进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来看待认识食品安全和创建工作。
  2、要对照创建标准,拾遗补漏。根据5月28日张建新副区长在我区食品安全示范区督查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按创建标准要求完善工作台账,并做好现场迎检工作,相关工作还没有到位的单位,6月15日前必须保证落实到位。
  3、要集中精力抓创建,精心准备迎创建,万无一失保创建。要将迎检工作落实到人。凡因相关工作未落实到位,影响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验收,除在年度考核中按相关标准扣分外,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在省验收组来验收前,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督查,请各镇(开发区、街道)、各有关部门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按计划、按要求完成迎接验收工作。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六月六日


主题词:食品安全   迎接验收   通知                           
抄送:常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武进区委办、区人大办、
        区政府办、区政协办                                        
 常州市武进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6月6日印发  
共印4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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