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常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和安全社区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常食药安委〔2008〕6号)精神,为进一步开展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和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常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决定从5月份开始逐个对各镇(开发区、街道)的创建活动进行督查,督查内容包括机构建立、人员到位、规范店创建、日常工作记录等情况,督查结果将作为年终验收和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请各镇(开发区、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充分认识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和安全社区的重要性,对照创建标准,查找差距,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〇〇八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食品药品 督查 通知 抄送:常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武进区委办,区人大办, 区政府办,区政协办 常州市武进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5月8日印发 共印4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