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企管站、安监办:
苏质技监特函[2006]4019号《关于转发〈关于继续加强“土锅炉”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所辖区内的“土锅炉”进行专项整治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告知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以杜绝在我区发生“土锅炉”爆炸事故。
附件:《关于转发〈关于继续加强“土锅炉”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二○ ○六年六月二日
主题词:土锅炉 整治 函
-抄 送:区安委会,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常州市武进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06年6月2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