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企管站、有关单位:
现将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常质技监特发[2005]97号《关于加强对“工字钢加装电动葫芦”式起重机监督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有关企业单位,并按要求抓好落实,组织有关人员查清所属镇区域内该类起重机械的数量及使用情况,书面报告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同时,督促使用单位申报检测,在限期内进行整改。
常州市特种设备检验所联系电话:
所长室:6647704
起重机械检测室:6692787
二00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转发 特种设备 起重机 管理 通知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安委会、区安监局
常州市武进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05年6月29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