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开展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用品生产企业普查的通知》(质检食监函[2006]127号)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用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的普查工作。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普查,全面掌握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用品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为下一步针对不同企业和不同产品进行分类监管,实施食品质量相关产品和化妆用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做好基础工作。 二、普查对象 本次普查的对象包括所有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用品生产企业,调查的产品主要包括: 1、食品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2、食品添加剂; 3、食品用化工产品; 4、食品加工设备; 5、化妆用品。 三、填写要求 1、各企业根据实际生产产品情况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具体填写说明见附件2; 2、所填表格于元月18日前报常州市武进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科(邮编:213159;联系人:袁明怡;电话:6310593)。
附件1: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用品生产企业普查表 附件2: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用品生产企业普查表填写说明
二○○七年一月八日
主题词:食品 化妆品 普查 通知 常州市武进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07年1月8日印发 共印7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