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江苏省常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在全市实行药品生产企业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备案制度的通知》(常食药监稽[2007]2号)通知要求,为了更好地了解本地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情况,确实落实《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决定在辖区内实行药品生产企业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的备案制度。现就贯彻落实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药品生产企业应于2007年5月1日前将本企业经批准生产的各种药品(除原料药)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原件及备案表(见附件)等资料上报我局稽查科,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二、企业应根据实际变更情况及时更新备案的相关资料,分别于每年的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及时上报我局稽查科。 三、具体联系人 武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科:潘 银 联系电话:0519-6311315 电子邮箱: 各药品生产企业于2007年元月25日前上报各企业具体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附件:药品生产企业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备案表 常州市武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 :药品生产 包装标签 管理制度 通知 抄送:江苏省常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常州市武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七年一月十八日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