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2007年度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综合评价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按照《实施计划》要求,组织开展对各镇(开发区、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评价。
二○○七年十二月六日
主题词 :食品药品安全 综合评价 实施计划 通知 抄送:常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武进区委办,区人大办, 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整规办 常州市武进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2月6日 共印50份
2007年度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综合评价实施计划
根据区政府与各镇(开发区、街道)签订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的相关要求,为加强对各镇(开发区、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绩效的评价与督查,特制订 2007 年 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计划如下: 一、组织实施 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区 2007 年度食品药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由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质监、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4个综合评价组,组长分别由有关部门分管领导担任(详见附表)。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及食品药品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以下简称“双创”)的验收与综合评价工作同步进行。 二、评价依据 (一)《 2007 年武进区食品安全工作意见》(武政发 [2007]29 号); (二)《常州市武进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 (三)《常州市武进区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武食安 [2007]1 号); (四)《镇(开发区、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百分考核细则》(武食药安委 [2007]10 号); (五)“双创”工作验收按照下发的“双创”标准进行。 三、评价方式与步骤 在各镇(开发区、街道)自查自评打分和全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的基础上, 12 月 11 日至 12 月 25 日,由综合评价组对照相关标准和要求,采取台账审核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价与验收,即 听取镇(开发区、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查阅工作资料、台账,随机 抽查 1 个社区(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 2~3 家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单位(包括农贸市场、食品店、餐饮店、药店、药房等),对各镇(开发区、街道) 2007 年度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情况和“双创”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 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综合评价是促进各镇(开发区、街道)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一种有效手段,也是检查各镇(开发区、街道)与政府签订的《常州市武进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落实情况的一种具体形式。各镇(开发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认真做好评价的有关工作,确保评价真实、有效。 附:考核验收工作安排表
武进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00七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