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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推进“规范药房”、“合格药房”创建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732249450/2005-00009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药监〔2005〕7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产生日期: 2005-05-30 发布日期: 2008-03-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通知进一步推进“规范药房”、“合格药房”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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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规范药房”、“合格药房”创建工作的通知
武药监〔2005〕7号
 

各镇医院(卫生院)、初保办:
  2003年以来,全区各医院、卫生院和初保办按照区药监局、区卫生局要求积极开展创建“规范药房”、“合格药房”活动,在各医疗机构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下,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至2004年底,全区已完成创建的医院、卫生院26家,村卫生室138家,为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提供了有力保证,得到了上级药监、卫生行政部门的高度肯定,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欢迎。但是,就今年上半年创建情况看,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全区创建进度发展不平衡,部分镇的卫生室创建进度缓慢;少数医疗机构完成创建后出现管理放松等现象。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今年的创建任务、要求。各镇医院(卫生院)、初保办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把创建工作作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的重要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常州市药监局、卫生局提出的今年全面完成创建任务的目标要求。凡列入今年创建计划的各医院(卫生院)、初保办要制订实施计划,明确责任要求,狠抓措施落实,确保如期完成。
  二、凡因撤并等客观原因今年暂不能创建的,请各医院(卫生院)、初保办列出名单,说明理由,连同今年的创建计划一并于2005年6月15日报创建协调小组办公室(武进药监局综合监管科)。
  三、已经通过创建验收的单位要把规范化管理纳入长效管理的轨道,防止出现管理放松的现象。凡因拆迁、撤并等原因暂不能创建的单位也要按照有关创建要求规范管理,特别是严把药品、医疗器械购进、验收、养护及使用关,以确保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有效的放心药。

 

常州市武进药品监督管理局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局

         二00五年五月三十日

 

主题词:医疗机构  药品管理  通知            
抄送:常州药监局、常州市卫生局              
常州市武进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05年6月1日印发 
 共印7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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