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不规范生产、经营和使用药品的违法行为,切实履行药品监管职责,确保武进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根据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我区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结合新出台的《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进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专项监督检查。 一、检查范围:辖区内的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 二、检查时间: 三、检查内容及方法: 1、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购销及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的行为; 2、检查未按药品说明书规定的要求进行运输和储存的药品; 3、检查药店“买药赠药”行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药品销售代开票行为; 4、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资质及生产、经营药品的范围、药品运输储存是否符合要求; 5、经营企业的经营活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购销活动是否合法。 四、具体要求: 1、在检查过程中,对每个行政相对人要做好记录,对发现的案件线索要做好现场笔录及时固定和提取证据,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相应的处理; 2、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在有所侧重的前提下确保专项检查取得满意的效果; 3、组织专项检查时,及时与综合监管科沟通,尽量避免重复检查; 4、各专项检查在实施过程中,做到检查前有计划、有分工,检查后有总结,注意信息收集与发布,重大案件及时上报。
武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8年元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