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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医疗机构自制制剂专项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732249450/2008-00006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政府重点工作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产生日期: 2008-01-10 发布日期: 2008-03-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方案对检查范围、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及方法、检查的具体要求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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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医疗机构自制制剂专项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
 


 
  为了保证医疗机构自制制剂的质量,切实履行药品监管职责,确保广大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根据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医疗机构自制制剂的专项监督检查:
  一、检查范围: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
  二、检查时间:
  三、检查内容及方法:
  1、检查医疗机构自制制剂的批准品种与剂型是否与配制的制剂相符;2、检查医疗机构自制制剂的配制是否符合配制规范,原辅料的购进是否合法;3、加大对医疗机构自制制剂的抽样检查。
  四、具体要求:
  1、在检查过程中,对每个行政相对人要做好记录,对发现的案件线索要做好现场笔录及时固定和提取证据,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相应的处理;2、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在有所侧重的前提下确保专项检查取得满意的效果。组织专项检查时,及时与综合监管科沟通,尽量避免重复检查;3、各专项检查在实施过程中,做到检查前有计划、有分工,检查后有总结,注意信息收集与发布,重大案件及时上报。   

      
                        武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8年元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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