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虚假广告药品的监督管理。切实履行稽查监督职责,确保武进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根据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我区药品市场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虚假广告药品专项监督检查: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监管为指导,以《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为依据,着力整顿全区虚假广告药品。药品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们要从保障人民用药安全和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药品市场秩序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虚假广告药品整顿工作。 二、检查范围:辖区内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 三、检查时间: 四、检查内容及方法: 1、收集报纸、电台和电视台发布虚假广告的药品及经营单位,药店的橱窗、柜台张贴、摆放宣传材料的药品,以服务、咨询名义进行现场宣传、销售的药品,各级药监部门通报的药品等相关信息进行整理归类; 2、检查广告药品和有关证照、发票、验收销售记录,调查其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检查药品的批准文号(注册证)、检验报告书等材料是否真实;检查药品说明书及包装内的宣传是否扩大宣传疗效或增加适应症; 3、详细记录现场检查情况; 4、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广告品种及有关资料及标示生产企业的真伪; 5、加大对广告品种监督抽样检查力度; 6、对查实的虚假广告药品严肃处理,对违法广告及时移交工商部门处理。 五、具体要求: 1、在检查过程中,对每个行政相对人要做好记录,对发现的案件线索要做好现场笔录及时固定和提取证据,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相应的处理; 2、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在有所侧重的前提下确保专项检查取得满意的效果; 3、组织专项检查时,及时与综合监管科沟通,尽量避免重复检查; 4、各专项检查在实施过程中,做到检查前有计划、有分工,检查后有总结,注意信息收集与发布,重大案件及时上报。
武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8年元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