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工商行政管理局
常州市武进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
武工商[2005]2号
关于评选二OO四年度先进私营企业和先进个体工商户的通知
各工商分局、私个协会中心分会:
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区私个经济发展,树立典型,弘扬先进,推动个私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经研定将于近期开展二OO四年度先进私营企业和先进个体工商户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凡经常州市武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均可参加先进私营企业和先进个体工商户的评选。
二、评选标准:
(1) 爱国明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民族尊严和社会安定团结,注意礼仪和道德修养提高。
(2) 诚实敬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注重信誉,文明经营,诚实劳动,礼貌待客,优质服务,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技能熟练,善于经营,注重科学管理和科技创新,效益良好,具有一定规模(先进私营企业的评选,年产值要求达到800万元以上)。
(3) 遵纪守法。参加法制教育活动,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守法经营,服从管理,接受监督;不造假,不掺假,不售假,不缺斤少两,不欺行霸市,社会信誉好,照章纳税;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法规。
(4) 文明健康。自觉遵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的要求,参加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自觉抵制“黄、赌、毒”等违法行为;团结友善,勤俭自强,同行互助,家庭和睦。
(5) 乐于奉献。致富不忘回报社会,乐于捐助公益事业,在扶贫、助学、家乡建设、促进再就业等社会公益事业中贡献突出;支持协会工作,积极参加义务为民服务、“光彩服务周”等社会公益活动。
三、评选比例:
“先进私营企业”和“先进个体工商户”的评选,各中心分会分别按照上年末总户数0.6%的比例来掌握。
四、表彰办法:
对再次评定为先进私营企业、先进个体工商户的,将由常州市武进工商行政管理局、常州市武进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进行命名表彰。
对新评定为武进区先进私营企业和连续三年评定为先进个体工商户的,将由常州市武进工商行政管理局、常州市武进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进行授牌表彰。
五、评选要求:
各工商分局、私个中心分会要高度重视此项评选工作,严格对照评选标准,按通知所附名额分配表,充分调查研究,认真做好推荐,并重视公示工作。
凡推荐的先进私营企业和先进个体户工商户,需填报有关表格,并于二月二日前发至区协会办公室人员邮箱。
附件:
一、《2004年度先进私营企业、先进个体工商户名额分配表》;
二、《先进私营企业呈报表》
三、《先进个体工商户一览表》
二OO五年一月六日
主题词:先进 评比 通知
抄 送:市工商局、市私个协会、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5年1月6日印发
打 印:顾琴娟 校 对:吴子鸣 校 核 :查筱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