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做好“非典”防治工作,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和省、市工商局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严肃纪律,落实责任制,力争打赢抗击“非典”这场硬仗、恶仗和持久仗,现重申我局加强“非典”防治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要求。
一、全系统各级领导和“非典”防治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的责任
各级要根据属地负责、单位负责和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非典”防治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非典”防治工作精神,全面掌握疫情情况,及时主持研究防治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无条件服从当地“非典”防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各级领导如果在“非典”防治工作中对重要情况不能及时掌握,对重大问题不能及时汇报,思想麻痹,临危退缩,推诿扯皮,造成疫情蔓延和引起市场秩序混乱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
我局各级“非典”防治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统一协调各方面的防治工作,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大胆果断处置问题,及时掌握防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汇总报告“非典”防治工作信息,坚持“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各级“非典”防治领导小组及工作人员要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及时向领导汇报重大情况,对工作敷衍塞责,处置不力,决策失误,贻误“非典”防治工作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
二、各级“非典”防治应急处置组的责任
各级都要成立“非典”防治应急处置组,在当地“非典”防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非典”防治工作的应急准备、疫情发生后的预案启动以及本单位与其他部门、单位协调配合的相关工作。应急处置组成员在应急预案启动后,如不能服从指挥,影响防治工作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
三、落实各项预防措施的责任
全系统各级、各部门要坚决服从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主动服从、配合当地“非典”防治指挥部的有关工作,全力以赴投入“非典”防治工作。对不履行工作职责,未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影响“非典”防治工作,导致疫情蔓延的要坚决追究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具体工作内容和责任单位、部门见下表:
序号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部门
1
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日报告制度、零报告制度等各项内部预防措施,并制定“非典”防治应急预案
各分局、机关各科室
2
加强“经济户口”管理,准确掌握辖区内的市场主体情况,重点做好“五小”行业外来用工人员的调查摸底工作,认真、负责、及时统计和报送“五小”行业外来用工人员预防“非典”情况
各分局、监督管理科
市场合同科
3
结合“放心肉菜工程”的开展,积极指导集贸市场开展“非典”防治、制定应急预案,健全市场巡查制、预警制、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制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和市场购物环境
各分局、市场合同科、公平交易科
4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尤其要全力打击涉及防治“非典”商品的制假售假行为
各分局、公平交易科、市场合同科、法制科
5
强化广告监管,严厉查处发布涉及“非典”防治的虚假广告行骗牟利的行为
公平交易科
6
严把市场准入关,严肃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经营“非典”防治药品及相关商品的行为
各分局、登记注册科、监督管理科、公平交易科
7
积极配合物价部门依法严惩哄抬物价等违法经营行为
各分局、市场合同科、
8
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系统和消费者协会的作用,认真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及时处理消费纠纷,查处销售“非典”防治商品中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各分局、各级消协、
希各分局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非典”防治工作责任制度,确保各项责任落到实处。
二00三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工商 “非典”防治 责任制 通知
抄送:区“非典”防治指挥部、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市局“非典”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