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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疏导规范意见
索 引 号: 014133330/2006-00015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工商〔2006〕52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产生日期: 2006-11-13 发布日期: 2008-03-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对落实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有关措施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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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疏导规范意见
武工商〔2006〕52号
 

常州市武进工商行政管理局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局

常州市武进区环保局

常州市武进区交通局

常州市武进区文化局

常州市武进区公安局

常州市武进区烟草专卖局

武工商〔2006〕52号

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疏导规范意见

各工商分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镇(中心)卫生院(医院)、交管所、文化体育站、公安派出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常政发〔2006〕101号,武政发〔2006〕12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意见》精神,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下、部门协同尽职的长效管理机制,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武进的实际情况,从各自职能出发,进行了认真的调研分析,制订了在加快准入、降低门槛、改善服务等方面的疏导规范意见,这样可将绝大部分的无证无照经营户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以促进我区个体工商户更加健康快速地发展,现提出意见如下。

  一、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放宽经营范围和场所证明材料限制。除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进入的领域外,个体工商户均可进入,允许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并跨行业从事经营活动。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场所证明时,可提供房屋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等证明材料。以家庭住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凡符合安全、消防、卫生和环保要求,经当地村民委员会、居委会、和物业管理等部门同意即可。
  2.放宽冠名条件。允许具备一定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使用“商行”、“超市”、“中心”、“物资”、“物贸”、“商贸”、“贸易”等行业特征用语以及冠市名的名称。对个体工商户名称中使用独创性字词的,只要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不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原则上都予以准许。
  3.减少审批环节。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设定和实施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依法设定的前置审批,按有关规定实行告知承诺制。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由基层分局直接受理,开辟登记“绿色通道”,并逐步实行核准员直接核准登记制度,办事窗口全面推行程序公示制、部门责任制和服务承诺制。港澳居民来常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对提交材料符合要求的,实行当场办照。
  4.允许具备一定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开设分店。对从事商业流通、服务业的个体工商户,凡符合总店与分店的经营者是同一人、分店的名称冠以其所从属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并缀以“分店”等词、分店所从事行业与其所从属的个体工商户一致等条件的,允许其在本市范围内开设分店。

  5.落实优惠政策。对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转复军人、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群体申领个体工商户执照,凭《再就业优惠证》、《毕业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等有关手续,按有关规定实行收费优惠,在规定期限内免收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

  二、区卫生部门

  1.实行分类指导,适当放宽审批标准。在城区、镇区办理个体工商户的按相关卫生许可标准执行。对村级的个体工商户在卫生设施、卫生条件、生产经营面积、用水状况等方面适当放宽标准(标准另行公布)。

  2.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镇、村个体工商户涉及“五小行业”单位的卫生许可审核工作委托各镇卫生院开展。

  3.落实优惠政策。对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残疾人员、转复军人、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群体的个体户按有关规定实行收费优惠。

  4.重视豆制品生产疏导规范工作。对从事豆制品生产加工的无证个体工商户,先行责令整改,其生产加工场所经整改后达到办证条件的,在收费上实行优惠。对已发卫生许可证的豆制品生产加工场所,先纳入监管,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重视疏导工作,切实解决个体工商户的实际困难,帮助个体工商户逐步提高卫生条件与卫生设施,在换发卫生许可证时进行把关,做到逐年达标。

  5.坚持教育在先、查处在后方针。对无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坚持疏导为主,取缔为辅的工作方针,对下列情况原则上不予罚款:未履行应尽的告知义务的,未按要求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的。

  三、区环保部门:

  1.加快审批速度,提高办事效率。实行首问负责制,相关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办理或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有关办事程序,审批前的现场审核工作主要由各镇环保助理负责。对建设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时间从法定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即办件为1个工作日;对需要建设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时间从规定的3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2.落实优惠政策。对所有建设项目审批环节,环保局实行零收费;对需要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或报告表的,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收取相应费用。

  3.对建设项目实施分类管理。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摩托车修理、家电维修、汽车装饰、洗车、餐饮、浴室、旅馆等个体工商户的建设项目,对符合审批要求的,按照分类管理名录要求,非敏感区内的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4.坚持教育和规范的原则。对未经许可经营的户主,实行教育在先,对不符合审批要求的,责令其整改,整改达到要求后,按分类管理的要求进行审批。

  四、区交通部门

  1.降低门槛、尽快纳归管理。凡申请三类汽车专项维修和摩托车维修经营的业主在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对维修技术人员无资格证书,只要向交通管理部门承诺今后参加培训即可申请办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对现有的维修作业间、场地、设施等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只要有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核准书即可申请办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

  2.简化办证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只要提供的相关资料符合要求,各业主可委托镇交管所办理机动车维修许可证,保证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3.落实优惠政策。取消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的年审费用,办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只收取工本费12元。

  4.坚持教育在先、处罚在后的原则。对无证经营的业主,先教育和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原则上不予处罚,让其知道必须取得经营许可证后才能经营的规定,确保所有无证经营业主主动办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做到遵章合法经营。

  五、区文化部门

  1.简化办证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对申请设立歌舞娱乐场所、从事书报刊经营、打字复印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等法规规定的条件,凡提交材料符合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办理完审批或上报手续。

  2.加快制订电子游戏机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布局。根据新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关于电子游戏机游艺娱乐场所总量和布局的要求,目前省文化部门正在研究发展规划。市区的发展规划已经报省文化部门审批,待发展规划下发之后,我区将按要求制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3.落实优惠政策。对办理个体工商户文化经营相关许可证的,除收取发证工本费之外,不收取任何无依据的费用。对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等特殊困难群体的个体户实行减免许可证工本费。

  六、区公安部门

  1.加快准入、降低门槛。凡申请旅馆开办的业主,设计床位满10张以上,房间数不受限制,单位名称只要由工商部门核定即可,符合开办条件的,随申请随受理。

  2.加快审批速度,提高办事效率。只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省厅关于旅馆治安防范的硬件、软件要求,符合旅馆开办条件的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即可办理完毕。

  3.落实优惠政策。取消旅馆特种行业的验审,实行到期换证,办理旅馆特种行业许可证,只收取工本费10元。

  4.坚持教育、疏导规范。对无证旅馆公安机关加强教育、督促办证办照,发放限期整改通知,整改达标后即审批办证。

  七、区烟草专卖部门

  1.规划烟草制品零售经营的布局。为适应目前市场形势的需要,常州市烟草专卖局正在征求意见,适当降低烟草制品零售经营点布局的条件。待发展规划出台之后,我区即按规划制定发展计划。

  2.落实优惠政策。坚持零费用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对符合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个体经营户不收取任何费用。

  4.加快审批速度,提高办事效力。对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个体工商户,提高服务质量,简化办证程序,提高办事效力,展现良好的服务窗口形象。

  5.注重宣传工作。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对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6.坚持教育在先、查处在后。对无证无照卷烟经营户,下发整治告知书,以达到教育在先、查处在后、疏导为主、取缔为辅的目的。

 

  常州市武进工商行政管理局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局

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常州市武进区环保局                     常州市武进区交通局

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常州市武进区文化局                     常州市武进区公安局

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常州市武进区烟草专卖局 

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主题词:个体工商户  疏导规范 意见

常州市武进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6年11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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