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工商行政管理局“五五”普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330/2006-00009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工商〔2006〕48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产生日期: 2006-10-18 发布日期: 2006-10-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明确“五五”普法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相关阅读: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工商行政管理局“五五”普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工商〔2006〕48号
 

各分局、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协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武进区《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进一步推动我局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型工商”,根据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及上级工商局的要求,特制订了《常州市武进工商行政管理局“五五”普法实施方案》,现在将此《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月十八日

 

主题词:工商 普法 方案 通知

抄 送:武进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常州工商局法制处

常州市武进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6年10月18日印发

 

《常州市武进工商行政管理局“五五”普法实施方案》

  2001年—2005年,我局组织的“四五”普法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全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局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为认真贯彻《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武进区《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以及武进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中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推动我局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型工商”,根据武进区“五五”普法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局“五五”普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于“富民强区,争取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立足于全面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客观需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强化依法行政知识培训”的要求,紧密围绕工商行政管理的中心工作,以推进全区工商系统依法行政为核心,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工商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充分发挥普法工作在推进依法治理过程中的基础作用,为加快推进依法治理进程,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总体目标

  全面提高全体工商干部、职工、广大经营者、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扎实推进辖区、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通过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努力实现由提高全员法律意识向提高全员法律素质的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由一般性学法用法到全方位推进依法行政的转变,培养干部职工现代法治观念,增强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意识,提高广大工商干部特别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法治化水平,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三、基本内容

  (一)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及党中央和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相关文件。包括《公务员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公证法》、《信访条例》、《立法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等,以及国家在“五五”期间公布施行的其他基本法律。

  (二)工商行政管理基本法律、法规、规章。包括:我国《民法通则》、《物权法(草案)》、《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商标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担保法》、《拍卖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外资企业法细则》、《个人独资企业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商标法实施条例》、《广告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税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配套的工商行政管理规章。

  (三)法学基础理论知识。结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着重学习与工商行政管理执法有关的法学基础知识。重点包括:行政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行政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公司法学、竞争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等法学基础理论知识中的有关内容。

  (四)工商行政管理基本业务技能。包括:作出行政许可、调查取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处罚、受理消费者投诉、主持行政调解、作出行政答复、举行听证会、办理行政收费、审理行政复议、参加行政诉讼等。

  (五)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重点学习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涉及经济国际化、可持续发展等发展战略的相关法律法规,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知识、国际经济贸易法律知识、企业经营管理法律知识,以及其他涉及职工群众权益保障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

  四、步骤与方法

  (一)步骤

  “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通过制定年度规划,分三个阶段进行。

  1、启动阶段:2006年,根据局“五五”普法规划,各分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五五”普法规划。

  2、实施阶段:2007年至2009年。各单位应根据局“五五”普法规划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学习任务和普及进度。

  3、考核验收阶段:2010年。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由局人教科、法制科组织考核、验收。

  (二)方法

  1、普治并举,整体推进。

  2、条块结合,形成合力。

  3、典型引路,分类指导。

  4、开辟途径,广泛宣传。

  五、具体要求

  全系统要将普法学习作为加强工商行政管理队伍思想道德建设、业务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要统筹兼顾,精心安排,确保普法教育和日常工作的“两不误,两促进”。要学用结合,全面、准确地理解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精神实质,掌握宪法、国家基本行政法律法规和职位需要的专门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业务素质,严格依法行政。

  (一)在法制宣传上,要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制定好一个规划,突出一个中心,抓住两个重点,搞好三个面向。要早打算,早着手,制订好“五五”普法工作规划;突出“五五”普法中心,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提高市场主体中弱势群体法律意识两个重点,面向工商队伍、面向人民群众、面向未来工商行政管理,全面提高普法质量。

  (二)在普法教育上,坚持三个结合,进一步完善活动形式。要总结和完善“四五”普法好的做法,在教育方式上坚持业内培训与对外培训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岗位练兵与知识竞赛相结合。在普法的形式上,继续做好“学、看、送、考”四字文章:学法律法规原文,正确行使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看普法教育片子,以警示教育,达到警钟长鸣,心中有法;送法下乡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营造依法经营氛围;考法律法规知识,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

  (三)在制度建设上,狠抓健全和落实。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中层干部的学法用法制度,健全督学机制。一般公务员学习的重点: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依法行政的基本原理;宪法和规范我国公共行政管理的法律,包括《公务员法》、《公证法》、《信访条例》、《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行政执法人员学习的重点:工商行政管理常用法律法规和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基本业务技能。二是健全和完善法制讲座制度,培养更多更好的法律教员,扩大师资力量;三是进一步完善法律咨询和审核制度,严格落实法制工作人员和案件主办人员培训制度;四是进一步完善法律考试制度,变普法软任务为硬指标。落实公务员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培训和考试考核制度,公务员自学时间每年不少于40学时,进行考试考核,把历次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和重要依据,考试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五是进一步完善普法责任制度,对普法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加大组织实施和考核力度;六是组织推行等级办案员制度、案件回访制度、领导决策监督制度、政务公示制度和落实好行政执法和“五五”普法检查制度。

  (四)全力推进依法行政。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便民、高效、合法”的原则,改革行政审批事项,确保市场主体快速准入,为区域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服务。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规范执法行为,积极实行“阳光执法”三公开制度,全面提高工商机关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方面行使权力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努力向“服务零距离、执法零差错、窗口零投诉”的目标迈进,打造辖区一流的创业发展环境。

  (五)认真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培训计划。要按照中宣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关于推动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的若干意见》和《常州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切实抓好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考核,并将考试考核结果作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全面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要将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的学法、守法情况作为对其年检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他们依法生产、经营、管理的自觉性。

打印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