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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组织开展书画摄影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330/2007-00015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工商〔2007〕28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产生日期: 2007-04-25 发布日期: 2008-03-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对参加的作品分类与作品要求,活动要求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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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书画摄影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武工商〔2007〕28号
 

各分局、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协会:

  为丰富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推动和促进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工商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团结、和谐、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决定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书画摄影作品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分类与作品要求

  1.作品分为书法、美术、摄影三类;

  2.作品要求:书法、美术作品不得小于A4纸;摄影作品一般为8-10英寸,黑白、彩色均可。鼓励摄影作品用卡纸装裱和书法作品自行托裱。

  二、活动要求

  1.本次参加书画摄影评选活动的作品要围绕“廉政、和谐、发展”主题,要求做到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具有工商特色,能充分反映武进“工商人”的精神风貌;

  2.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充分调动干部参与活动的积极性,确保每人至少有一件作品参评;

  3.参评作品必须是个人原创作品,不得弄虚作假;

  4.所有作品以分局、科(室)为单位于9月10日前集中报人教科,并注明作者姓名(摄影作品同时注明作品主题);

  5.鼓励离退休干部和在工商部门工作的临时人员提供作品,参加评选活动。

  三、评奖办法

  1.对所有参赛作品,局将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投票评选,并邀请专业行家进行评审后确定获奖作品;

  2.各类作品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并设入围奖若干名;

  3.凡参与活动者,局都将给予一定的物质鼓励。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书画摄影 评选活动 通知

抄 送:武进区文明办、机关党委、常州工商局人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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