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机关科(室、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打好利用外资攻坚战、实现开放经济新突破”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作用,全力推进我区利用外资发展步伐,提升武进对外开放水平,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利用外资工作的主动性
全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利用外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充分认识到利用外资是推动优势产业发展,增强地区综合竞争力的新源泉,是实现富民强区的重要途径。各级工商部门要主动融入当前利用外资发展的潮流,勇挑重担,勇于作为,主动与当地政府和经贸部门加强联系,开展与“政府同行、与项目同行”活动;主动走访企业,鼓励和引导他们发展外向型企业。做到意识再强化,认识再深化,服务再优化,努力为实现开放经济新突破献计献策,扎实工作。
二、认真指导,进一步拓展利用外资发展空间
1、简化手续、放宽政策,广开利用外资渠道。支持企业冠大名称,允许外资企业的名称字号放在行政区划之前;支持企业申请大的经营范围,按国家产业目录自主选择经营范围,可向基础产业、社会公共事业领域投资,只要是国家鼓励类的,不受限制;支持外资企业的合营双方用专利技术、商标等工业产权出资,中方也可用土地使用权、设备等实物出资。
2、推动现有外资企业加速发展,帮助他们通过规模扩张,实现二次资本增量,提高利用外资总量。鼓励外资企业增资扩股,扩大再投入;鼓励外国投资者以所办企业分成所得的利润进行再投资,举办新企业。鼓励外资企业以股权并购内资企业,实行内转外。鼓励外资企业组建企业集团,提升档次,扩大规模。
3、解放思想,敢于突破,扩展利用外资的范围。积极研究并推动常武地区的自然人能以个人名义与外方合资成立外资企业;允许和引导港澳居民在我区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
4、积极培育和发展招商引资专业经纪人,努力拓展招商引资渠道。
三、亲情服务,大力建设外资登记“快速通道”
1、对外资企业的登记全面实行“企业登记核准员制”。凡外资企业申请登记,均由“核准员”直接受理。坚持“首问负责制”和“登记承诺制”,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设立申请,当场登记;对申请材料可以当场更正的,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更正;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五日内一次告知,减少企业往返次数。对需上报上级局审批的登记材料,及时审查,当天上报。
2、对外资企业登记实施“贴近服务”。要为外资企业提供登记材料格式文本和登记文书材料,实行“一站式”和“一个窗口”对外,同时,开展延伸服务、上门服务,随叫随到,随时服务,将登记窗口延伸至企业、商务洽谈场所,方便投资者申请。
3、实行“明白登记服务卡”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外资企业申请登记中每件事项,工商人员的每次服务,申请人对工商部门的每个意见均进行记录。做到阳光操作和明白登记。
4、实行“告知承诺”制。对涉及依法设定的前置审批行政许可事项,除涉及安全生产的项目外,由投资者对所涉及的相关审批部门作出承诺,有关部门书面许可后,工商部门凭此核发营业执照。
四、真心扶持,进一步维护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
1、充分发挥“12315”投诉网络功能,认真对待和及时处理外资企业或外方个人的消费投诉,为他们排忧解难。
2、全力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为外资企业保驾护航。进一步加大对外资企业的保护力度,落实重点保护措施;继续开展与外资企业的“联手打假保名牌”工作,对被他人假冒侵权的,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查处,承诺有求必应、有事必帮。
3、实行外资企业免检制度,只要没有举报,一律不予检查。
4、积极帮助外资企业增强商标意识和运用商标策略能力,引导企业争创市知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和全国驰名商标,扩大影响,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5、大力支持外资企业参与信用企业等级评定,与国内企业同等对待。
二○○五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工商 促进利用外资 意见
抄 送:武进区人民政府、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常州市武进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05年5月11日印发
打印:顾琴娟 校对:陆福华 校核:张志强